麻阳县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名称: 麻阳县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锦江河沿岸
- 范围: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户外龙舟及水上运动基地赛道800米(对河床进行整治,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龙舟赛事标准);河道南、北两侧新建户外龙舟看台15400平方米,亲水平台3300平方米,木质防腐栏杆1100米;新建多功能户外运动场3232平方米(含沙滩足球、沙滩排球、太极拳、广场舞等户外运动场地);新建户外便民服务中心500平方米,救援中心500平方米,配套停车位178个,直流充电桩60台,同时完成户外运动基地的标识标牌、公共厕所、路灯、室外水电、及设备设施采购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9
项目详情
麻阳县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麻阳县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项目名称)已由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调整麻阳苗族自治县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麻发改审〔
2024〕43号
】
,项目代码:
2404-431226-04-05-698641
(批文名称及编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锦江河沿岸。
2.2 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户外龙舟及水上运动基地赛道800米(对河床进行整治,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龙舟赛事标准);河道南、北两侧新建户外龙舟看台15400平方米,亲水平台3300平方米,木质防腐栏杆1100米;新建多功能户外运动场3232平方米(含沙滩足球、沙滩排球、太极拳、广场舞等户外运动场地);新建户外便民服务中心500平方米,救援中心500平方米,配套停车位178个,直流充电桩60台,同时完成户外运动基地的标识标牌、公共厕所、路灯、室外水电、及设备设施采购等。
2.3 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为
480
日历
天
,其中:施工图设计
45
日历
天
;施工工期
435
日历
天
。
2.4
招标范
围:
麻阳县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具体范围为:
(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
3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安装
工作等,采购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审查和备案的施工图或经审核的设备清单为准
。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修订版)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编号:HHZJ-2025GZ-004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
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任选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上一年度(
从每年的
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
3.1.3
设计业绩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1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
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
,
承诺中标后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配备
不低于湘建建〔
2020〕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2
)项目经理满足任职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
3)联合体投标时,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4)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并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
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
1)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
2)联合体所有成员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
3)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5)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9
日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
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
联系方式
0745-582212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怀化中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城东新区文化
综合大楼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刘塘路
鹤洲
公馆
17
栋
1
单元
201
联
系
人:
田先生
项目负责人:
杨慧青
项目组其他成员
:
廉华、杨瑜婧
电
话:
18174519358
电
话:
185074596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4536614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