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虎爪山遗址环境整治工程
- 项目名称: 津市市虎爪山遗址环境整治工程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5-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5-13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市市虎爪山遗址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
湖南省文物局
以
湘文物保
[2019]81号文
和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发改
投
[2020]115号文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
来源为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津市市文化旅游
广电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津市市虎爪山遗址环境整治工程
2.2招标编号:
CDZT(2020)-22
2.3建设地点:
津市市虎爪山古遗址
2.4建设规模:
遗址保护区西部:菜地、现代墓葬、临时便道等引起水土流失严重,整治面积约
191亩;遗址保护区东部:水务局建筑及2005年迁建工程的民居房屋暂不具备迁移条件,严重影响遗址环境风貌,整治面积约14.
6
亩,工程投资额为¥
11661761.47元
。
2.5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合格
2.7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
环境整治、植被治理、遗址区道路、山顶覆绿
及其他基础设施等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
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
文物保护工程
施工
壹级
资质证书(资质业务范
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
3.3根据文物保函〔2014〕846号文件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
.4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
[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2019年11月至20
20
年
4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拾伍万元整(¥
150000.00),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
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2020
年
05
月
08
日~
2020
年
05
月
13
日
17:00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changde.gov.cn
)进行网上
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8)
(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
津市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36-4213020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唱标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电子版U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
址:
津市市九澧大道
746号
联系人:
彭佳
电
话:
1868460919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
A栋611室
联系人: 肖玲 曾强
电 话: 0736-732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