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小学绿色校园环境治理工程
- 项目名称: 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小学绿色校园环境治理工程
- 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小学绿色校园环境治理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雁财采计(2018)020068
项目详情
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小学绿色校园环境治理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小学 的 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小学绿色校园环境治理工程 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雁财采计 [2018]020068 ,委托代理编号: 0623-1871N2424060 ,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 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小学绿色校园环境治理工程
2 、采购计划编号:雁财采计 [2018]020068 。
3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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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项)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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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小学绿色校园环境治理工程 政 府采购项目 |
1 |
309623.68 |
4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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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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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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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小学绿色校园环境治理工程 政府采购项目 |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3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 2000 年 279 号令规定保修 4 .合同支付:双方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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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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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三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 10 点 ),地点为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室 1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 、 需投标的供应商如果没有在湖南政府采购网( http://ccgp-hunan.gov.cn )供应商窗口注册的,请先进行注册,系统将在 24 小时内完成审核,如因为供应商没有注册而影响投标的,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邀请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小学
联 系 人:麦先生
电 话: 1376242238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分公司联系人: 李先生
衡阳分公司电话: 0734-8683777 ; 13575117777
异议与建议电话: 0731-84518100
衡阳分公司地址: 衡阳市解放大道 19 号丰越大厦 2301 室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雁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 0734-8157866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
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
、受到刑事处罚;
2
、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