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衡阳县柿竹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衡阳县金溪镇
- 规模: 小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为:衡阳县柿竹水山洪沟治理工程全长4.36Km,即柿竹水主干流从大波堰至柿竹水库下游桥桩号K10+900至K13+540长2.64Km、新中河坝至新中村委会河段桩号K19+800至K21+220长1.42Km和金溪庙河金溪镇河段长0.3Km
- 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县柿竹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18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阳县柿竹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衡阳县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蒸发改【
2023】1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衡阳县柿竹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2.2
建设地点:
衡阳县金溪镇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本工程规模为小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
5
级,主要建设内容为:衡阳县柿竹水山洪沟治理工程全长
4.36Km,
即柿竹水主干流从大波堰至柿竹水库下游桥桩号
K10+900
至
K13+540
长
2.64Km
、新中河坝至新中村委会河段桩号
K19+800
至
K21+220
长
1.42Km
和金溪庙河金溪镇河段长
0.3Km
。
新建格宾挡墙
4299m
,浆砌石护坡
2840Km,
河道疏挖清障等。具体如下:
(
1
)采用格宾挡墙的组合结构为:
K10+900~K11+881
、
K11+976~K13+272;
右岸
K10+900~K10+975
、
K11+025~K12+200
、
K12+500~K13+272
;左右岸总长
4299m
;采用浆砌石挡墙护岸的组合结构为:新中河坝至新中村委会河段(
K19+800~K21+220
),金溪庙河金溪镇河段(
0+000-0+300
);左右岸总长
2840mm.
(
2
)河道清淤扫障
300m
(桩号为
K10+900~K11+200
);新建田间排水涵管
45
处;取水码头
25
处。(上述项目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本工程概算总投资
15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包括:
衡阳县柿竹水山洪沟治理工程全长
4.36Km,
即柿竹水主干流从大波堰至柿竹水库下游桥桩号
K10+900
至
K13+540
长
2.64Km
、新中河坝至新中村委会河段桩号
K19+800
至
K21+220
长
1.42Km
和金溪庙河金溪镇河段长
0.3Km
。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
2.6
其他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
A
)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的通知》(建市〔
2014
〕
159
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
A
)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
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
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
的通知》(湘水办〔
2017
〕
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
的通知》(湘水发〔
2018
〕
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拟任技术负责人及拟任专职安全员均须无在建项
目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3
月
28
日~
2024
年
4
月
18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投标人须先在
衡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址:
https://ggzy.hengya
ng.gov.cn/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4-884654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衡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担保
5.1
(
A
)
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ggzy.hengyang.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
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
/hall/login
)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
、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
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
2
年版)综合评估法
I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
B
)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
资源
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衡
阳
县
水
利
局
,电话:
0734-
6832366
。
11
、联系方式
(
1
)招
标
人:
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衡阳县西渡镇向阳北路
5号
联
系
人:
王新良
电
话:
1387571804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2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
梁向坤、吴广绿
电
话:
16670938983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