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
- 项目名称: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
- 项目地址: 共计4个乡镇12个行政村:黄土铺镇的雷公殿村
- 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第一标段);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基本情况: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项目总面积27533亩,投入财政资金225.09万元
项目详情
_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 _(项目名称)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第一标段)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 (项目名称)已由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五年)初步设计的批复》(衡农发(2025)26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祁东县农业项目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祁东县农业项目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祁东县永昌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第一标段) (标段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第一标段) ;
2.2 供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 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项目总面积27533亩,投入财政资金225.09万元。其中:施有机肥7503亩,投入财政资金225.09万元。 ;
2.4 采购预算 总投入财政资金225.09万元,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其中第一标段招标金额为:112.47万元,第二标段招标金额为:112.62万元。
2.5 □交货期: ;
☑工期: 120日历天 ;
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建设地点: 共计4个乡镇12个行政村:黄土铺镇的雷公殿村、民福村、三和村、上升新村;石亭子镇的杨梅村、友江村、云台村;白地市镇的铁塘桥村、香锦坪村、白地市村、枫树山村;砖塘镇的白鹤桥村 ;
2.7 标包划分:☑标段: 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
□包 (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2.8 其他: / 。
(以上信息均由招标人根据采购情况自行填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2资质要求:
□ 无特定资质条件
☑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所投产品有机肥必须有肥料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
□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近 5 年完成过1个 / (货物规格、参数、数量、质地、结构、单项合同额等特征或指标,招标人根据采购货物情况选取指标填写)的供货业绩。(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标的规模比例的50%,四舍五入取整。)
注: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或设备进场验收证书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中采购人签字日期为准。
3.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采购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采购的招标项目)。
3.7其他:
3.7.1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则提供其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7.2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等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3.7.3其他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农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社保证明)。②与招标人和管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所提供的有机肥质量必须符合NY/T525-2021标准,有机肥要求经过充分发酵,粉碎,造粒处理的精品有机肥(详见供货要求)④在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中提供过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或承包过任一标段施工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时间 ,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2。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
9.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祁东县农业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祁东县石门路212号
联 系 人:全明高
电 话: 13617477870
传 真: /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祁东县永昌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祁东县永昌街道衡缘物流园区内衡缘物流综合体1栋
项目负责人:颜雅娟(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魏盼、张勇(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937222122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3)行政监督部门:祁东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祁东县祁丰大道658号
电 话:0734-6264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