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名称: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特立路以北新征用地内,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立西路与锦绣路交汇的北侧
- 规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48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6-03-20,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7-07-13
- 范围: 经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项目验收、备案、移交,结算编制与完成,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配合发包人完成决算,以及工程保修工作 ; 涵盖经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概算、招标清单、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文件间范围不一致时,以较大范围为准 ; 含经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概算、招标清单、招标文件及 ; 语音通信、信息网络、校园无线WIFI覆盖、公共广播、信息发布、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及智慧校园(智慧教室、考场广播、考场监控系统
- 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特立路以北新征用地内,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立西路与锦绣路交汇的北侧; 2.3项目基本情况:新建2栋独立建筑,其中:一栋由A、B、C三座塔楼和底部相连接的裙楼组成,面积27714.63平方米(其中:A、C座为地上7层(不含裙楼),A、C栋建筑高度为35.60米,面积各为7133.62平方米,B座为地上10层(不含裙楼),B栋建筑高度为47.30米,面积7992.29平方米,裙楼1层建筑面积5455.10平方米);另一栋为电梯实训中心,地上4层(局部1层),建筑高度为17.80米,面积2450.97平方米;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
项目详情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湘发改社会﹝2024﹞10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 %, 招标人为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名称: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
2.2 建设地点: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特立路以北新征用地内,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 发区特立西路与锦绣路交汇的北侧 ;
2.3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2栋独立建筑,其中:一栋由A、B、C三座塔楼和底部相连接的裙楼组成,面积27714.63平方米(其中:A、C座为地上7层(不含裙楼),A、C栋建筑高度为35.60米,面积各为7133.62平方米,B座为地上10层(不含裙楼),B栋建筑高度为47.30米,面积7992.29平方米,裙楼1层建筑面积5455.10平方米);另一栋为电梯实训中心,地上4层(局部1层),建筑高度为17.80米,面积2450.97平方米;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30165.60平方米,项目按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设计,装配率不低于50%。项目最大跨度为27米。具体以最终设计图纸和清单为准。 (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
(施工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30165.60㎡;
单跨跨度27米;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47.3米;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30165.60m²;
跨度27米;
建筑高度47.3米;
工程规模X(大)型;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工期要求: 480 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 2026-03-20 ,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 : 2027-07-13 。 其中设计总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总工期 42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应将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各种图纸、清单、答疑等联合理解)、初步设计及概算中明确的功能、标准、品质、档次要求;专业设计进行深化满足施工要求;设计文件(含专项设计)的深度满足施工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设计质量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包括:投标基准日已生效、已颁布即将生效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项目管线碰撞须经过BIM验证,确保项目管线得到优化,层高满足初步设计及使用需求,项目整体符合使用要求 。
3.招标范围
经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项目验收、备案、移交,结算编制与完成,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配合发包人完成决算,以及工程保修工作。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设计工作
本项目初步设计已获批复,发包人依据项目功能及品质需求,通过文字、效果图、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包人文件》中对项目要求予以详细界定。
设计范围:涵盖经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概算、招标清单、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文件间范围不一致时,以较大范围为准。
设计内容:含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全部二次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提供建设期设计驻场服务,及报建、施工图审查阶段的设计与协调服务。需提交满足预算编制及施工深度的全部设计成果(含暂估价工程二次深化设计成果),具体包括:
建筑、装饰装修、装配式、抗震支架、绿色建筑、节能、消防、无障碍、可再生能源利用、海绵城市工程设计;电气工程(10/0.4kV变配电、电力配电、照明配电、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给排水工程(红线内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新建单体室内给水、污水、雨水、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灭火器系统,及节水节能环保措施);暖通工程(分体式空调设计、设备用房通风、建筑通风防排烟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预留);智能化工程(信息设施系统、智慧校园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充电桩系统及与学校收费系统联网)。
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围墙、挡土墙、边坡支护、景观工程(红线内入口礼仪广场、内院广场、两侧绿地),室外土石方、铺装、道路、绿化等土建工程,及室外给水、电气、消防、视频安防监控、雨污水工程安装设计。
其它要求:
1.完成BIM、绿建节能设计,负责获取符合审批验收要求的绿建标识,承担水电气入户线及管道设计费用。
2.编制绿建实施情况报告并负责报审通过;
3.核对优化初步设计图纸,招标阶段发现图纸、概算与规范标准政策不符的须及时提出,中标后按答疑处理;未提出视为无异议,施工图阶段按现行规范优化,相关费用不作调整。
4.严格执行限额设计,以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为限,暂估价以招标单项价格为限。
5.按基准日(开标日前28天)生效及即将生效的法规规范,在投标阶段完成各专业施工图(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按湖南省住建厅施工图管理系统分类要求提交,相关成本、费用、利润、税金全部纳入投标报价。
6.详细设计阶段,针对微孔陶铝吸音板、高密度水泥纤维板、断桥铝合金窗等关键材料及核心工艺,需提供至少2套等效方案,附带全生命周期成本分析报告(含造价、维护、能耗等维度),方案经发包人及评审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
第二部分 施工工作
施工范围:含经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概算、招标清单、招标文件及附件、图纸全部内容,完成范围内施工图预算编制(含暂估价预算)及施工(含设备及安装),确保达到约定功能品质,质量合格。文件间范围不一致时,以较大范围为准;同步按规范完成BIM施工。
施工内容:涵盖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装饰装修、装配式、抗震支架、绿色建筑、节能、消防、无障碍、可再生能源利用、海绵城市工程;电气工程(变配电、电力配电、照明配电、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给排水工程(红线内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新建单体室内各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节水节能环保措施);暖通工程(分体式空调采购安装、设备用房通风、建筑通风防排烟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预留);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充电桩系统及与学校收费系统联网)。
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围墙、挡土墙、边坡支护、景观工程,室外土石方、铺装、道路、绿化等土建工程,及室外给水、电气、消防、视频安防监控、雨污水工程。
不含施工范围:语音通信、信息网络、校园无线WIFI覆盖、公共广播、信息发布、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及智慧校园(智慧教室、考场广播、考场监控系统)。
第三部分:综合
按基准日生效及即将生效的法规规范,本项目所有检测、试验、调试、许可、备案工作(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除外)均纳入EPC范围,包括项目验收、装配式结构检测、备案(编制符合长沙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资料)、绿建标识获取,及施工设施设备(含基础)检测试验等,相关成本、费用、利润、税金全部纳入投标报价。
承包人负责办理上述工作涉及的规划、国土、消防、园林、住建、人防、气象防雷、水务、电力、燃气等所有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政府性非税收入由发包人支付,其余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承包人未及时办理报批报建手续产生的罚款(含滞纳金)由其自行承担。
说明:光伏工程和充电桩已经纳入清单,若由主管部门免费统一实施,该部分内容将从总承包范围移出,清单费用相应扣除。 。(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 /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 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 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
(3) □不要求 ☑要求 ,具有 [专业承包·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 4 )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岩土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 设计负责人 具备: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 施工负责人 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82.8m²的建筑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建筑高度不少于23.65米的建筑工程的业绩 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82.8㎡的建筑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不少于23.65米的建筑工程的业绩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 5 年。
(2) 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 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1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联 系 人: 孔祥次
电 话: 13739050881
传 真:/
电子邮件: 301099441@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旺龙路136号万为科技产业园2号栋2层
项目负责人: 汪瑞芳
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文革、陈玉霞
电 话: 0731-89922175
传 真: 0731-89922175
电子邮件: 1701028306@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
电 话: 0731-848980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