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清风路潭州大道新城大道以西含清风路湘江大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7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风路(潭州大道
-
新城大道以西,含清风路湘江大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清风路
(
潭州大道
-
新城大道以西,含清风路湘江大桥
)
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审【
2025
】
1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
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清风路(潭州大道
-
新城大道以西,含清风路湘江大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2.2
项目地点:
项目西起湘江新区大王山北片区潭州大道,东至天心区奥体片区规划新城大道以西。
2.3
建设规模:
清风路(潭州大道
-
新城大道以西,含清风路湘江大桥)项目,总长度
3.78km
,桩号范围
K0+470~k4+248
,含湘江大道互通一处、
1.25km
(最大跨径
360m
)双向
8
车道跨湘江特大桥(桥宽
51.5m
)、河东河西主线高架桥
2.38km
(最大跨径
55m
、标准跨径
30m
)及对应地面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结构性主干路,采用主
6
辅
6
车道标准,道路路幅宽度为
48
~
68m
,设计车速为
60
千米
/
小时,采用雨污分流制。总投资约
37.24
亿元,其中建安费
24.17
亿元,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其中一标段桩号
K0+470-K1+364
,长度
894m
,建安费
2.97
亿元,主要包含河西主线高架桥(最大跨径
40m
、标准跨径
30m
)、平行匝道桥、慢行系统坡道桥及地面辅道。
2.4
投资估算:
一标段建安费约
2.97
亿元,设计费约
301.83
万元。
2.5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性资金,
100%
。
2.6
招标范围:
■
设计服务:
□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及报批(其他)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编制设计概算
■
设计阶段
BIM
技术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监控工程、景观工程、基坑支护设计、供配电设计、应急水源管道等市政配套设施设计、以及各阶段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等。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编制清风路(潭州大道
-
新城大道以西,含清风路湘江大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三维仿真模型及演示视频等)提供满足项目后续各阶段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设计文件应满足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风貌设计等与相关单位审批和协调的需要,并提供设计配合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图纸、数字模型、音视频文件,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同时,按照
BIM
设计和审查管理相关要求建立
BIM
设计模型并提交审查,
BIM
模型的深度、精度、数据规则、内置视图一致性等符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负责提供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方案、监测方案。
2.7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90
日,其中:
□
方案设计:
/
。
■
初步设计: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
施工图设计:
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后
3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备案
。
□
后续服务:
/
。
3.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
/
。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不提供。
■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
2025-04-02
前)
1
(
1
至
3
个)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1485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
(
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
)
。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
(
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
)
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工程费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设计团队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
3.2.7
其他要求: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清风路(潭州大道
-
新城大道以西,含清风路湘江大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划分为
3
个标段同时启动,各潜在投标人可就本项目
3
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默认确定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中标,其他标段在剩余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顺延确定中标人。(
3
)本项目前期咨询单位允许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已向原方案设计单位要求提供所有成果,成果为全面的、按顺序整理,
CAD
为可编辑的、图层未炸开、指标定位准确。)(
4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须附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5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4
)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5
)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
6
)桥梁设计和道路设计属于两个专项服务,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例如:两家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院组成联合体,仅允许一家承担桥梁设计服务,一家承担道路设计服务。)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
,
请于
2025-04-02
起
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5-04-2
7
9:00:00
。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
解密截止时间为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
上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结果公告均按此要求增加;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4898622
。
9.
其他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下
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
X
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CA
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
"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
9.2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
2
转
1
或
4009980000
。
/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二路
139
号
邮
编:
410000
联
系
人:
旷先生
电
话:
0731-88222956
,
0731-88797919 (
纪检)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
128
号长沙国际研创中心
A6
栋天鉴大厦
邮
编:
410000
项目负责人:
易子杰
项目负责电话:
18673697155
项目成员:
刘展、程旺
项目成员联系电话:
0731-85235479-84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8274776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