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湿地修复项目
- 项目地址: 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区域内三里洲
- 规模: 项目施工面积约309.61公顷,其中湿地植物的恢复 80.23公顷微地形改造
- 范围: 施工、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7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
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湿地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450,
招标人为
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施工面积约
309.61公顷,其中湿地植物的恢复80.23公顷、微地形改造17.36公顷、外来物种清理163.87公顷、区域杂物清理48.15公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湿地修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湿地修复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乙级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
?
市政公用工
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
?
林业工程类或环保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
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
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拟任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和/专业/技术
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林业工程类或环保工程类相
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
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单体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单位资质均
应满足本招标项目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以联合体协议确定的牵头人为准);(2)联合体各方
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
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信用承诺,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
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
理投标事宜
,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
型项目除外)
?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
1)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投资额不低于225万元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设计或EPC项
目。(
2)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投资额不低于225万元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施工或EPC
项目。
3.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版本。
3.10 其他要求:项目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不得低于以下配备: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
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
1人、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
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除外)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5年01月22日09时30分到2025年01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直播大厅
2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直播大厅
2
七、其他
2.1 项目/标段名称: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湿地修复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区域内三里洲、杨家河洲、书院洲头湿地、文
化广场等。
2.3 建设规模:项目施工面积约309.61公顷,其中湿地植物的恢复 80.23公顷微地形改造
17.36公顷、外来物种清理163.87公顷、区域杂物清理48.15公顷。
2.4 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 计划工期:395(设计工期 30 天,施工工期 365 天)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达
到深度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
2.9 其他: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电话:
0736-4312116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长岭洲公园内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1346914726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
1137号金穗花园1栋2单元202 室
联
系
人:
肖玲、文豪
电
话:
13762643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