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二组

衡阳市发布时间:2024-10-09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二组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31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 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 (项目名称)已由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发改批【 2024】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东县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衡东县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 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 第一组

2.2 建设地点: 大浦镇太平村、浦泉村、狮塘村、三才村、新石桥村;荣桓镇杉山村;白莲镇白石村;甘溪镇石桥村;洣水镇仙楠村、鹤祥村。共计 5个乡镇10个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衡东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6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6万亩),其中:新增建设1.23万亩,改造提升0.44万亩。项目总投资 484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①本次招标内容为 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措施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 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 分为 3组共15个标段 本组为第二组,包括 6-10标段

③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 DB431/T876.1-2014)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 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 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 分为 3组共15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就此招标项目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多标段投标,中标标段确定方法”,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 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B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建造师,具有 / 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A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B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A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B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 4 10 9 202 4 10 31 10:00 时止(北京时间)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平台(网址: http://ggzy.hengyang.gov.cn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 A 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 B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年10月31日10:00时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ggzy.hengyang.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 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I 综合评估法 II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A 招标人定于 / (具体时间)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 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734-5222444

11.联系方式

1 )招 人: 衡东县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

址: 衡东县洣水镇文明西路

人: 颜先生

话: 18975452727

真: /

电子邮件: /

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 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9楼

项目负责人: 黄卫(项目组成员:吴玮 刘小艳

话: 15273476849、18075894810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