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24年第一批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永定区G353线、G241线)
-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2024年第一批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永定区G353线G241线
- 项目地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境内
- 规模: 1、永定区G353线中修工程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字垭镇及桥头乡境内,本次路面中修处治路段为G353线K1541+000~K1546+000,K1547+000~K1550+734两段8.734KM,主要施工内容:挖除旧路面、铣刨水泥混凝土桥面、铣刨原沥青混凝土路面、重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对损坏路缘石段重新浇筑混凝土、护栏过渡搭接、热熔型道路标线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境内
- 概况: 10.特别提示 10.1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湖南省公路养护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编制,其中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等内容,根据《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号)的规定执行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27
项目详情
张家界
2024年第一批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永定区G353线、G241线)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界
2024年第一批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永定区G353线、G241线)
(项目名称)
已由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4年度第二批普通国省道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4】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张家界市交通运输局
以
张交计字【
2024】10号文、张交计字【2024】12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
张家界市永定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
+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张家界市永定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为
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
张家界
市
永定区
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1、
永定区
G353线中修工程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字垭镇及桥头乡境内,本次路面中修处治路段为G353线K1541+000~K1546+000,K1547+000~K1550 +734两段8.734KM,主要施工内容:挖除旧路面、铣刨水泥混凝土桥面、铣刨原沥青混凝土路面、重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对损坏路缘石段重新浇筑混凝土、护栏过渡搭接、热熔型道路标线等。2、永定区G241线位于永定区天门山镇、四都坪乡,中修处治路段为K2146+000~K2148+627、K2153+000~K2155 +259等共8段,路线全长15.348K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 、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
工程类别
|
招标工
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
(Km)
|
工程内容
|
|
公路工程
|
修复养护
|
G353线
|
K1541+000~K1546+000,K1547+000~K1550 +734
|
8.734
|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
公路工程
|
修复养护
|
G241线
|
K2146+000~K2148+627、K2153+000~K2155 +259
、
K215
8
+000~K215
9
+
000、
K21
60
+000~K21
61
+
000、
K21
65
+000~K21
66
+
000、
K21
68
+
538
~K21
69
+
000、
K21
79
+
000
~K21
48
+
000、
K21
89
+
000
~K21
91
+
000
|
15.348
|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
合计:
24.082
|
|||||
2.3 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缺陷
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
1 年,保修期: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起
5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3
业绩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评为
AA
级的
投标
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
/
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
本次招标工程
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C 级的投标人,
减少
1 个标段中标的机
会(项目招标仅
1 个标段的除外)。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发
布湖南省公路养
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
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
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p://wwwgsxt.gov.cn)
中
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
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zjj.gov.c
n/
)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张
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投
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
自行
填写利益相关企业,
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
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
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
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
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
,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
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
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6日23点59分止
(
北京时间,下同
),
通过
互
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zjj
.gov.cn/
),
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
招标
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
标标
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购买
),
完成报名。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所造成的投标
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
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 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
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
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
列两种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
书
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
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
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
或未按规定加
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 件 要求 密封和加写标记后, 递交至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不按 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
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 (试行)》 规定的 : 经 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zjj.gov. cn/)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nan.gov.cn/ ) 上 发布。
8.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 张家界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 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0744- 8220092 。
9.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附第三章评标办法全文)
附件
3: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附件
4:项目概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特别提示
10.1 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湖南省公路养护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 年
版
)》编制,其中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等内容,根据《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
(试行)》 (
张政办发〔
2024〕9
号)
的规定执行。
10.2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3 履约担保意向书。项目招标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
中标即为其无条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保函的意向书
(意向书模板
见招
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商务
及技术文件)第九项附件
1),防止借资质投
标,防止不能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的单位中标影
响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进程。
10.4 投标人承诺书,项目招投标时,投标人应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
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
5 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
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
),
不以他人
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项目成交,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合理投标报价,保证本公司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等内容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
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九项附
2)。
10.5
履约担保
10.5.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10%以内的,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
标合同金额的
10%: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10%以上的,履约担保金
为最高投标限价
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
10.5.2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
10%的,应
当接受银行保函、
担保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
10%的,中标金额的 10%应以银行保函、担保保
函形式提交,超过
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大力推行
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要求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不可撤销、不可
转让、见索即付,
履约担保责任至对应工程交付使用之日终止。
10.5.3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
,
确定排名第
2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履约担保提交期限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
10.5.4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者甲方发
出的开工令之日起
15
日内开工,非
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
合同,
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
除通知书后
10
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
人承担,
3
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
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
期
10
日以内
处招标文
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 10 至 20
日的
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
金额的
1%计;工期违约累
计超过
20日的加重处以 违约金,按每延
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2%计;工期违约累
计超过
30 天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
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
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
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
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张家界市
“严重失信企
业名单
”,三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承包
人违规分
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
退承包人。
(
3)承包人
工期违约的,
发包人将根据合同
约定动用履约保
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
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
额退还给承包人。
(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
从履约保
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
若保
函金额不足赔偿违
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0.6
对在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和合同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与严重违约失
信的企业,列入
“严重失信企业名单”,3 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
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
“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一)出借资质投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的;
(二)
通过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
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造成政府投资增加或者损失或者影响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程的;
(四)
违法违规转包工程或者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谋取违规签证变更增加投资的;
(五)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群体性阻工、堵门堵路、越级集访等恶劣影响的;
(六)
中标企业施工过程中违约被清退或者不及时退出,甚至聚众阻扰清退和项目后期施工的;
(七)
招标文件中出现违规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和竞争条款、倾向性评审条款或者指定品牌的;
(八)
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利用委托权收受施工承包企业财务,违规出具文件和签证帮助其非法谋利的。
10.7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
软件制作
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10.8 承包人委派到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
工及后期合同谈判阶段规定的关
键岗位人员等,须无条件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
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交基建规〔2023〕1 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在合同
中的相关规定,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分摊到各子目单价中
,不另行计费,考勤对
象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
22 天。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部门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查处,并进行信用考评扣分,记不良记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界市永定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
邮政编码:
427
0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逸臣公园
4 栋 708-713
邮政编码:
427000
联
系
人:
丁先生
/潘女士
电
话:
0744-
8222588
邮
箱:
/
监督部门:
张家界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
电 话: 0744- 82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