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衡山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改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地址: 衡山县开云镇金溪社区
- 范围: 新建连接管网990米,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0372米等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项目建成后,园区可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对0.5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能力提标改造 ; 将现状日处理5000m³/d污水处理厂扩建至15000m³/d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含深度处理设施及污水厂至深度处理设施的连接管网990m和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0372m,其中污水处理厂包括厂区土建、设备、给排水、供配电、通风、消防等工程
- 概况: 在衡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扩建1座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连接管网990米,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0372米等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项目建成后,园区可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对0.5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能力提标改造
项目详情
衡山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改扩建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衡山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改扩建项目(一期)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山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审批衡山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 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山发改〔 2024 〕 36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为:国有资金: 14130 万元 100% , 私有资金: 0万元0% , 招标人为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衡山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改扩建项目(一期) ;
2.2 建设地点: 衡山县开云镇金溪社区 ;
2.3 项目基本情况: 园区新扩建日处理规模 10000 m³ / d的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 15000 m³ / d的深度处理设施和配套连接管网等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的一级 A 标准 ;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 施工指标 ) 市政公用工程 :
污水处理能力 1.5 万吨 / 日 ;
□ 注: 1. 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 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工期要求: 36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 2025-11-01 ,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 2026-10-27 ;
2.6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3.招标范围
园区新扩建日处理规模 10000 m ³/ d的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 15000 m ³/ d的深度处理设施和配套连接管网等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的一级 A 标准 (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2 )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 ] 资质且处于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 (主要类型专业)且 / (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 3 ) ☑不要求 □要求 ,具有 / 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 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 0.75 万吨 / 日的污水处理工程 施工业绩。
4.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 0.75 万吨 / 日的污水处理工程 施工业绩。
注: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 5 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4.4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 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1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 上发布。
10. 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 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 正确版本 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咨询热线 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
11. 联系方式
( 1 )招 标 人: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大道
联 系 人: 李金明
电 话: 15873444629
传 真:/
电子邮件: 1132597090@qq.com
( 2 )招标代理机构: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两路口社区黄金园街 33-2 号
项目负责人: 赵志敏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 刘超、罗芳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18397427553
传 真: 89920116
电子邮件: 588956574@qq.com
( 3 )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 · 衡阳市 · 衡山县 · 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地 址: 衡山县开云镇建设街 101 号
电 话: 0734-581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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