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逸夫中学多媒体会堂装修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衡阳市逸夫中学多媒体会堂装修工程政府
- 报名结束时间: 2018-09-06
项目详情
衡阳市逸夫中学多媒体会堂装修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衡阳市逸夫中学
的
多媒体会堂装修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
衡财采计
[2018]020064-1
,委托代理编号:
MZZB2018064-1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经谈判小组确定,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提
交证明材料
参与资格
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市逸夫中学多媒体会堂装修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
[2018]020064-1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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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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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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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项)
|
经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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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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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会堂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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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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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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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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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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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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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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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主要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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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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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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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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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媒体会堂(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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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衡阳市逸夫中学多媒体会堂装修工程。详见清单。
|
⒈
工程质量:合格。
⒉
货物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
1.工期:40日。
⒉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计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余5%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的一周内无息付清。(不允许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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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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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会堂(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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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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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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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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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室内装修施工及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三、供应商应
提
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4、
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7
、
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
提
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合并密封)。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
17号中信大厦705室(
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
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进行最终报价
。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衡阳市逸夫中学
联系人:
唐老师
电话:
0734-2439702
采购代理机构:
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
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电话:
0734-2880658
联系人:
王
莉
邮箱:
qdcpa@sina.com
邮编:
421101
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李静
电话:
0734-8867686
附件
资格证明
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
衡阳市逸夫中学多媒体会堂装修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
衡财采计
[2018]020064-1 ,
委托代理编号:
MZZB2018064-1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
我方
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
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二)
我方
与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
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
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
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