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道路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衡阳市发布时间:2018-09-14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道路建设工程政府
  • 报名开始时间: 2018-09-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18-09-21

项目详情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道路建设工程政府采购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道路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 201 8 020047 ,委托代理编号: HYHX201 8 -0 42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道路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1 8 ]0 20047

采购代理编号: HYHX201 8 -0 4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项)

采购项目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B011301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道路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1

¥ 3619371.80

¥ 72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服务

合同条款

B011301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道路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1. 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 验收要求:经相关部门、招标人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质量保证: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1 期: 90日历天

2.支付方式: 按进度付款,具体以 签订的合同为准。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 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3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和近 3 个月( 2018年6~8月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或证明;

2.4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凡有意参加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下述合格有效证明文件的原件或盖章复印件到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2) 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3) 经第三方审计 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 2018年6~8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 2018年6~8月 )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审核后复印件存档,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 8 09 14 日至 201 8 09 21 日( 9:00~11:00时,15:00~17:00时)

2、发售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

3、发售价格: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 8 09 27 10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衡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2 响应文件送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电子竞拍大厅 开标室

5.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需准时到会,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相应文件将被拒收。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137864729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 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

联系人:邓美玉 电话:0734-261666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衡阳市 珠晖区 政府采购 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杨主任 电话: 0734-333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