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改造(零陵城区)第二批专项债EPC项目

永州市发布时间:2024-05-16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改造零陵城区第二批专项债EPC项目
  • 项目地址:
  • 范围: 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6

项目详情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改造(零陵城区)第二批专项债 EPC 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 永发改审 [2021]55 ,项目业主为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主要建设内容 零陵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改造 ,项目总投资为 9837.41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专项债, 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 网系统提质改造(零陵城区)第二批专项债 EPC 项目

1. 2.2 建设地点: 永州市 零陵城区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改建、新建的市政管网及小区供水管道总计约 85km, 管径为 DN100~DN1000 。其中,改建市政供水管道总长约 38km ,新建市政供水管道总长约 47km 。项目总投资为 9837.41 万元

1. 3 工期要求: 180 (其中设计工期 30 天,施工工期 150 天) 天(日历日 ,下同 □年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1. 5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令 2000 年第 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 给水工程 )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由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 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资格 职称;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版本。

2. 10 其他要求: 1 )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 )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拟任 本项目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有人社部门的国内唯一社会养老保险),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1 ] 36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注册 登记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06 26 09 30 。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46-6222601

9. 其它

9.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0746-8520930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 )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

2 )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

3 )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1

注: 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 ”),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 CA ”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9.6 本项目依据湘发改公管规〔 2021 648 号文件规定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10. 联系方式

人: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 1

人: 李小春 卿建波

话: 13517463663 15869953618 (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 89号

人: 蔡红、刘浩、金清源

话: 0746-6663818 15200989209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