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慈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二〇二〇二年第一批施工
- 项目地址: 慈利县东岳观镇阳凤坪村
- 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慈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二〇二〇-二〇二二年,第一批)施工 ; 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概况: 慈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二〇二〇-二〇二二年,第一批)涉及东岳观镇阳凤坪村等1个镇1个行政村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2
项目详情
慈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二〇二〇-二〇二二年,第一批) 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JGJ-ZJJ - 202 5 00 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二〇二〇-二〇二二年,第一批) 施工 已由 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慈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二〇二〇 -二〇二二年,第一批)施工招标方式的批复 张农函[2024〕93号 ;关于对《慈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 (二〇二〇-二〇二二年,第一批)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张农函〔2024】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慈利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慈利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慈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二〇二〇-二〇二二年,第一批) 施工 。
2.2建设地点: 慈利县东岳观镇阳凤坪村。
2.3 项目基本情况 : 慈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二〇二〇-二〇二二年,第一批) 涉及东岳观镇阳凤坪村等 1个镇1个行政村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 等 。( 项目工程施工费详见清单 ) 。
2.4工期要求: 12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
2.5招标范围: 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7质量标准: 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30600-2022) 、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 DB43/T876.1-2014) 。
2.8其他要求: /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t 不要求。
¨ 要求企业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
3.4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次招标 t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②项目人员履约管理,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且每72小时刷脸考勤一次,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非特殊情况不能变更 )必须保证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工作,在正常施工期内每人每月有效考勤不得少于 6次。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 5 年 01 月 21 日 至 2025年0 2 月 12 日 23时59分 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下 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zjj.gov.cn/)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1-85483872 )。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及附件资料 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zjj.gov.cn/)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 2 月 13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网址: 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5.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5.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118.254.33.93: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开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及资格审查
6.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 (试行)》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6.2本次招标实行 £ 资格预审 R 资格后审。
6.3本次招标 £ 实行 R 不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告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慈利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 : 0744-8296802、0744-3389355。
9、特别提示
9.1 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湖南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号文编制。
9.2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程造成极大干扰,甚至造成投资增加或者损失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 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9.3 履约担保
9.3.1 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2。
9.3.2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内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10%以上的,履约担保金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
9.3.3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银行转账;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超过 10%的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银行保函、银行转账要求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责任至对应工程交付使用之日终止。 ( 注:只接受企业注册所在地或 项目所在地 市域范围内 出具的 银行保函。 )
9.3.4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14 个工作日内。
9.3.5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标。
(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 10日以内处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加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张家界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 3)承包人工期违约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4对在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和合同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与严重违约失信的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一)出借资质投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的;
(二)通过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 期提供履约保函,造成政府投资增加或者损失或者影响政府性投资 项目建设进程的;
(四)违法违规转包工程或者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谋取违规签证变更增加投资的;
(五)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群体性阻工、堵门堵路、越级集访等恶劣影响的;
(六)中标企业施工过程中违约被清退或者不及时退出,甚至聚众阻扰清退和项目后期施工的;
(七)招标文件中出现违规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条款、 倾向性评审条款或者指定品牌的;
(八)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利用委托权收受施工承包企业财 物,违规出具文件和签证帮助其非法谋利的。
9.5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 5 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慈利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中路 49号
联 系 人: 朱股长
电 话: 18867289066
招标代理机构: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慈利县零阳镇军民路 48号五楼
联 系 人: 唐军 (项目负责人)、杨航宇、朱琴琴
电 话: 15974433288、13574418393
附件 1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标段)
|
序号 |
施工节点 |
工期(天) |
|
1 |
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 |
120天 |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 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期 承诺, 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可 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工期 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节点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
附件 2 银行开具履约担保意向书
履约担保意向书
(建设单位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招标编号 为 的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 若 ( 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 ( 投标人名称)出具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 9 .3.1条 ”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 约保函。
(银行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查询联系人 :
年 月 日
附件 3 承诺书
至 (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的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
1.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项目成交;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3.合理投标报价,保证本公司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
4.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
特此郑重承诺 !
承 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