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永兴县便江河岸线缺口恢复及湘永人行桥恢复重建工程
- 项目地址:
- 范围: 重建(20+120+22)米跨河人行桥以及两岸辅桥、疏散广场等配套工程;河堤沉降垮塌修复及河岸线基础设施恢复
- 概况: 为尽快恢复当地水毁设施,方便群众出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实施永兴县便江河岸线缺口恢复及湘永人行桥恢复重建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8
项目详情
永兴县便江河岸线缺口恢复及湘永人行桥恢复重建工程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永兴县便江河岸线缺口恢复及湘永人行桥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永兴县便江河岸线缺口恢复及湘永人行桥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复(
2025
)
Z36
号
,
建设单位
为
永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项目总投资为
1600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上级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永兴县便江河岸线缺口恢复及湘永人行桥恢复重建工程
;
1.
2.2
建设地点:
永兴县境内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
重建
(20+120+18.6)
米跨河人行桥,桥面净宽
5
米,桥长
160.96
米
;
人行桥便江北路侧净宽
3
米,长度
82.88
米的坡道桥及长度
30.85
米的梯道桥
;
两岸桥头人群集散广场及西侧连接
Y436
、东侧连接永湘路的无障碍通道等配套工程
;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等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
3
工期要求:
365
☑
天(日历日
,下同
)
□
月
□
年
;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
EPC
)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
1.5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仟伍佰零贰万柒仟肆佰壹拾元伍角陆分
(
小写
: 15027410.56
元
)(
其中建安费为
1200.348083
万元
;
设计费
49.77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69.2159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183.407023
万元
)
。
1.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方案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
)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
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或
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壹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资格
,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专业
执业
资格
;
☑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高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以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
10
其他要求: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
[2020]208
号文标准要求;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
起
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czggzy.net/TPBidder
)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czggzy.net/TPBidder
)
进行注册
登记
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请投标人登录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czggzy.net/TPBidder
)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
电话
0735-5563066
。
9.
其它
9.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czggzy.net/TPBidder
)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
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
)”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协议约定
5.5412
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9.6.
投标保证: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纸质保函。
9.7.
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第
4
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地
址:
永兴县便江街道干劲路
106
号
;
联
系
人:
徐鹏
;
电
话:
18975514168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
10
号中天大厦
502
室
;
联
系
人:
廖琼、李震然、杨文雄
;
电
话:
0735-2862088
、
18773586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