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一标段施工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5-05-29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一标段施工
  • 项目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
  • 范围: 片区内排水管道约3.55万方淤积物的清淤工程施工
  • 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一标段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 2.3项目基本情况: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东岸行政区域范围(除杉木港流域以及姚托撇洪渠汇水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以外),面积约为16.68km2,本项目为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一标段施工,具体工作内容为清理此区域内各类管道及箱涵的淤泥、砂石及垃圾等杂物,并转运至卸场,施工区域内管道尺寸DN300至DN2200,最大管径为DN2200,箱涵尺寸4800*1500、2*4000*2000不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 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3

项目详情

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同意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芙发改投〔 2025 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29027.58 万元 100% ,私有资金: 0 万元 0% ,招标人为 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一标段施工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

2.3 项目基本情况: 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东岸行政区域范围(除杉木港流域以及姚托撇洪渠汇水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以外),面积约为 16.68km2 ,本项目为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片区管网病害修复改造及内涝点整治工程一标段施工,具体工作内容为清理此区域内各类管道及箱涵的淤泥、砂石及垃圾等杂物,并转运至卸场,施工区域内管道尺寸 DN300 DN2200, 最大管径为 DN2200 ,箱涵尺寸 4800*1500 2*4000*2000 不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

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 2.2 ;

□注: 1. 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 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 2025-06-30 ,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 2025-12-27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他: 1 、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要求管网箱涵管井等清理干净,确保排水畅通,无淤积残积。在实施过程中,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QV CCTV 等专业检测设备及人员,在实施过程中配合清淤服务与自检自查,并自行承担费用。自检合格后,招标人将通过专业检测设备进行复检复测或抽检抽测等; 2 、现场如出现管道满水等情况,须考虑采取降水或其他辅助措施,保证正常施工,此部分费用需投标人综合考虑 。(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 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及以上 ] 资质且处于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 不要求 □要求 ,具有 / 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施工业绩。

4.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 5 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4.4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06 23 09 00 。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8.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芙蓉之窗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furong.gov.cn 上发布。

10. 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 0731-84807016

11. 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 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 189 号芙蓉区政府机关大楼

联 系 人: 田先生

电 话: 0731-84683404

传 真: /

电子邮件: 269746317@qq.com

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 S06 2814 2815 2817-2825

项目负责人: 高翔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旭、施鹏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0731-86913811

传 真: 0731-86913811

电子邮件: 2806609599@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住建部门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 189 号芙蓉区政府机关大楼

电 话: 0731-8468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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