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永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江永县产业开发区内
  • 规模: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72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6-04-10,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8-03-30
  • 范围: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0087.6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234.16平方米,其中建筑计容面积约75280平方米,地块容积率1.25,绿地率9.57%,建筑密度51.56
  • 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江永县产业开发区内; 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0087.6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234.16平方米,其中建筑计容面积约75280平方米,地块容积率1.25,绿地率9.57%,建筑密度51.56

项目详情

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

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变更“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面积、建设内容实施方式的证明 江永发改审[2025]66号、江永发改审[2025]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 %, 招标人为 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名称: 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江永县产业开发区内

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0087.6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234.16平方米,其中建筑计容面积约75280平方米,地块容积率1.25,绿地率9.57%,建筑密度51.56%。主要规划有3栋生产厂房(丁类厂房)、1栋多层厂房(丁类厂房)、1栋仓库(丁类仓库)、1栋检验研发中心、1栋设备用房、1栋门卫等建筑,附属工程包括室外道路、绿化、挡土墙、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建筑最大跨度30米,建筑最大高度20米(檐口高度),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0896.98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

(施工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46234.16㎡;

单跨跨度30米;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20米;

单项合同额14317.27万元;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46234.16m²;

跨度30米;

建筑高度20米;

单体建筑面积10896.98㎡;

工程规模M(中)型;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 720 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 2026-04-10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 2028-03-30 其中设计总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总工期 66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且在合同约定限额设计指标内,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并满足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货物、设备应从尺寸到质量都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国家认可的检验试验报告,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0087.6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234.16平方米,其中建筑计容面积约75280平方米,地块容积率1.25,绿地率9.57%,建筑密度51.56%。主要规划有3栋生产厂房(丁类厂房)、1栋多层厂房(丁类厂房)、1栋仓库(丁类仓库)、1栋检验研发中心、1栋设备用房、1栋门卫等建筑,附属工程包括室外道路、绿化、挡土墙、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建筑最大跨度30米,建筑最大高度20米(檐口高度),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0896.98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 /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及以上] 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及以上] 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 资质。

(3) ☑不要求 □要求 ,具有 / 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 )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 设计负责人 具备: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 施工负责人 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3117.08m²的建筑工程的业绩 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3117.08㎡的建筑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单跨跨度不少于15米的建筑工程的业绩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 5 年。

(2) 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上发布。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欧伟杰

话: 18692698896

真:/

电子邮件: jyxgyy@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268号

项目负责人: 王探春

项目组其他成员: /

话: 18390851895

真: 0000000

电子邮件: 3093377212@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 0746-575194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