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衡阳松木经开区樟木新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营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3
项目详情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衡阳松木经开区樟木新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营(
EPC+O)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与经济合作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衡松核准〔
2024〕1号,衡松核准〔2024〕2号,衡松核准〔2024〕3号,衡松备案〔2024〕93号,衡松备案〔2024〕94号,衡松备案〔2024〕95号,衡松备案〔2024〕96号,衡发改审〔2024〕134号,衡松审〔2024〕5号
,建设单位为
衡阳市樟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
36
72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272649.79万元(最终以经批准的投资总概算为准)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衡阳松木经开区樟木新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营(
EPC+O)
。
1.2.2 建设地点:
衡阳松木经开区樟木新区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总占地
1135.41亩,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538169.32㎡,自来水供水规模2万m³/天、污水处理规模1万m³/天,新建产业园(包括精细化工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危化品仓储物流)总建筑面积376756.51㎡、污水处理厂总建筑面积4575.81㎡、自来水厂总建筑面积5000㎡、人才安居保障房总建筑面积151837㎡,以及排水管网37.93km、污水管网42.15km、供水管线39km、综合管线28.03km、综合管廊17.9km,停车位、配套道路等配套设施。最终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建设通知为准。
1.3
发包
模式:
采用
“设计+施工+采购+运营(EPC+O)”的发包模式
。
1.
4
总建设期
:
5年,各子项目的施工工期以双方单独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
1.5 运营模式
1.5.1 承包人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取得污水处理厂和供水厂的运营权,待项目建成验收后,再与发包人签订《委托运营合作协议》,承包人负责分别设立污水处理厂和供水厂的运营公司,发包人授权运营公司负责运营、设备维护等工作,在运营期内,由运营公司承担松木污水处理厂和供水厂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责任等相关责任。
1.5.2
运营费用
:由发包人支付运营成本(具体以松木经开区财政部门审核为准),水处理费及水费的单价由发包人依法确定,水处理费及水费由发包人或其委托人收取。
1.5.3
运营范围:(
1)自来水和污水的水处理服务;(2)污泥处置服务;(3)供水服务;(4)日常化验检测;(5)资料管理;(6)项目设备设施的运营、维护和改造(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
1.5.4
项目移交:经营期结束后,
运营
公司向发包人按委托运营协议的约定将运营项目移交给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单位
。
1.6
运营期限:
从运营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委托运营期限为
5年(3+2年模式)。分段考核并签署委托运营协议,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3年,发包人对日常运营进行监督,并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前3年考核达标,则续签后2年的运营合作协议;如没有达成考核要求,发包人有权选择其他运营商,同时终止已签署的委托运营合同
。
1.
7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各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施工、子项目污水处理厂和供水厂项目建成后,由中标人组建运营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和供水厂的运营、维护等(具体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1.
8
质量要求:
1
.8.1
设计服务质量标准:
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深度及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设计跟踪服务满足招标人和项目需求
。
1
.8.
2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1
.8.
3
设备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
合格产品
标准
。
1
.8.
4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
达到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
。
1
.8.
5
供水厂水质标准:
符合工业用水标准
。
1.
9
保修要求:
市政工程按国务院
279号令执行;建筑工程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设备的最低保修期为一年,如设备厂家提供的保修期高于一年的以厂家的保修期为准,如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在合同内另行约定
。
1.10
特别约定:
由于承包人的设计不合理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缺陷等原因,包括设备、工艺、构筑物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做出相应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总承包方必须负总责。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和
市政行业
乙
级
及以上资质
或
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
级
及以上资质和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道路工程
)专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
;
2.
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以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
;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壹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
以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设计部分牵头人单位人员
);
2.
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应满足下列要求:
(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6
家;
(
2)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施工单位;
如有有两家(含两家)以上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则应明确联合体设计部分牵头人;
(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需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运营等全面负责;
(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
协议约定的
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6)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
合法代表联合
各
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或签署的以外,
其余
可由联合体牵头人
代表联合体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盖章或签署。
2.
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企业承担过
施工和设计各
1项类似工程
:
施工业绩:
独立投标人
(施工资质)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4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
。
设计业绩:
独立投标人
(设计资质)或联合体设计部分牵头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4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
。
2.
8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
9
其他要求: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
“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除项目负责人外,自行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3.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Ⅱ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年11月13日
起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请投标人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4-8857718
。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阳市樟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1号
;
联
系
人:
曹先生
;
电
话:
15211802391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
26号白金汉宫2、3栋114室
;
联
系
人:
华恒(项目负责人)、周亚鹏、阳珍
;
电 话: 13607340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