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 项目名称: 桑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电动叉车
- 范围: 2.1项目名称:桑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2采购需求(招标范围):电动叉车5台,每台上限值25.4万元,含税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8
项目详情
桑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桑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人为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动叉车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桑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采购需求(招标范围
):
电动叉车
5台,每台上限值25.4万元,含税。
(具体技术
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委托代理编号:
TCZY-2024-ZJJ009
2.4 本项目采购预算及上限值为(人民币
):
壹佰贰拾柒万元整
(¥1
270000
.00 元
)
,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上限值,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Ⅰ
2.6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与使用培训、上牌,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
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1.2
财务要求:
提供财务报告(
2022年度
或
2023年度任一年度),具体要求如下:①
新成
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
),
需提供
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
投标人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影印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财务报告文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一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3.1.3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见附件):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差推算,下同)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②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
③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④近三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⑤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的。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对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当前尚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近三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
1095天内,近一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365天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
3.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
),
仅能委托一个代
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
3.4.1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办理投标事宜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同时提供在
本单位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或者近三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
复印件
),
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
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
或者法定
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
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
复印
件
),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4.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
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
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8
月
5
日
-
2024年 8月12 日
(北京时间,下同)
起,登录
张家界市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
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
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8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
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
4
年
8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
参加开标。同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Ⅰ
。(请在本标准文件
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的监督
,联系方式
0744-8863132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界市
永定区
大庸桥
街道且住岗烟草
新城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大桥路金业
大
厦
4
02
室
(本项目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
谷先生
电
话:
15874498239
电
话:
0744-8260002 15874445198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45201390@qq.co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