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 一、二期)工程总承包

衡阳市发布时间:2025-09-19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一二期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珠晖区酃湖乡双江村联新路与茶树路地段
  • 规模: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45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11-30,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7-02-23
  • 范围: 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一、二期)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 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一、二期)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珠晖区酃湖乡双江村联新路与茶树路地段; 2.3项目基本情况: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一、二期)房屋建筑面积4803.18平方米,一期建设主要包括1#指挥中心,建筑面积3238.98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室局部一层,地下室为消防设备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制管桩基础,装配式混凝土外墙,屋面防水为一级,地下室防水为一级,外墙防水为一级;2#食堂及公寓1564.2平方米,地上6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制管桩基础,装配式混凝土外墙,屋面防水为一级,地下室防水为一级,外墙防水为一级;二期室外配套包括绿化工程,道路及活动场地、篮球场、停车位、室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9

项目详情

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 一、二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

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 一、二期) 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 已由 衡阳市珠晖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发改审[2024]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阳市珠晖区城市和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 %, 招标人为 衡阳市珠晖区城市和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名称: 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 一、二期)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珠晖区酃湖乡双江村联新路与茶树路地段

2.3项目基本情况: 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一、二期)房屋建筑面积4803.18平方米,一期建设主要包括1#指挥中心,建筑面积3238.98 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室局部一层,地下室为消防设备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制管桩基础,装配式混凝土外墙,屋面防水为一级,地下室防水为一级,外墙防水为一级;2#食堂及公寓1564.2平方米,地上6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制管桩基础,装配式混凝土外墙,屋面防水为一级,地下室防水为一级,外墙防水为一级;二期室外配套包括绿化工程,道路及活动场地、篮球场、停车位、室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工作内容。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

(施工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4803.18㎡;

单项合同额2128.74万元;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4803.18m²;

工程规模S(小)型;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 450 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 2025-11-30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 2027-02-23 其中设计总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总工期 42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成果质量标准: 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以及满足招标人 的设计需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3.招标范围

珠晖区武装部迁建项目( 一、二期)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 /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 (主要类型专业)且 / (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 资质。

(3) ☑不要求 □要求 ,具有 / 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 )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 设计负责人 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 施工负责人 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 5 年。

(2) 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上发布。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衡阳市珠晖区城市和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 珠晖区衡洲街道滨江路茅坪安置小区

联 系 人: 周莹

话: 13439023099

真:/

电子邮件: 7077494848@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汇景花园二栋一单元1207室

项目负责人: 刘美娟

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立、刘莉

话: 18674773138

真: 0734-8120303

电子邮件: 443626602@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珠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道

话: 0734-333150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