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东安县金江流域老屋场片区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名称: 永州市东安县金江流域老屋场片区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5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标段
永州市东安县金江流域老屋场片区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
/标段名称
)
已由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发改【
2023】1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南省东安县黄泥洞国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普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湖南省东安县黄泥洞国有林场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
永州市东安县金江流域老屋场片区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
2.2建设地点:
东安县黄泥洞
。
2.3建设规模:
(
1)对老屋场片区1处总计约42659.1㎥历史遗留废渣进行集中就地风险管控处置,修建挡渣墙,进行底部、边坡及封场防渗,修建截排洪沟,渗滤液收集并进行生态修复,减轻遗留废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风险。具体为:对7920.36㎡区域内8424㎥废渣开挖、填埋;场底及边坡3111㎡防渗处理;渗滤液收集及处理;修建挡渣墙3座,高度分别为2m、8m、5m;修建截、排水沟328m、404m;封场面积共计6537㎡。(2)对废渣堆原址、临时施工便道、取土场等区域约18221㎡实施生态恢复工程,美化环境并防止水土流失。最高投标限价:1227.7175万元。具体以最终发布初步设计图纸和清单为准
。
2.4招标范围:
永州市东安县金江流域老屋场片区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
。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
2.7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
9其他: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版)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设计资质: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
.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
☑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或
□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
.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
/
专业
/
和
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
/
专业
/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适用于小型项目)
3
.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
/
专业
/
技术职称和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
.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
☑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独立承担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
61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废渣治理项目EPC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
。
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版本。
3.
10其他要求: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
2020】208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经理1人、施工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经理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注: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4 年 12月03日〜 2024 年12月25日9
时止(北京时间)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通过网络下载
的
招标文件、图纸
及
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2
投标人须先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平台(网址:
/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0746-852093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客服热线:400-998-000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12月25日9 时0分
。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6.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46-8520930。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6.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
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
2)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746-4212494、0746-4222907
。
10
.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15399870920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电
话:
|
18692687837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