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耒阳市大义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衡阳市发布时间:2025-09-30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衡阳市耒阳市大义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 项目地址: 耒阳市大义镇石镜村
  • 范围: 衡阳市耒阳大义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施工(具体招标内容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 概况: 项目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5处,处理规模34m³/d;安装DN300污水收集干管1.90km,DN110入户管1.74km,并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新建分散处理四格池296套,改造四格池905套及其他附属工程;购置公用垃圾桶355套(每套2桶),新能源垃圾收运车2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2

项目详情

衡阳市耒阳市大义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衡阳市耒阳市大义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阳市耒阳市大义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已由 衡阳市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衡阳市耒阳市大义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耒发改审〔2024〕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耒阳市大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比例: 421.406841万元100% ;私有资金出资比例: 0万元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比例: 0万元0% ;境外私人投资比例: 0万元0% 招标人为 耒阳市大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成国兴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衡阳市耒阳市大义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衡阳市耒阳市大义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2.2 建设地点: 耒阳市大义镇石镜村、红泉村、船形岭村、东方红村、兴城村、尧银村、古塘村、新白石村、红联村

2.3 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5 套,设计总处理规模 34m ³ /d( 其中 1 9m ³ /d 2 7m ³ /d 1 6m ³ /d,1 5m ³ /d, 配套建设 DN200HDPE 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2.05km,DN110UPVC 入户管 1.89km, 检查井 ( φ 700)108 ); 新建两连户四格化粪池 41 套、单户四格化粪池 159 套;三格改四格化粪池 985 套; (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清运车 2 辆,垃圾收集桶 355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 施工指标 ) 环保工程 :

城镇污水处理量 28 / ;

2.4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工期要求: 6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 2025-11-11 ,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 2026-01-10

2.6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招标范围

衡阳市耒阳市大义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施工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由 [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及以上] 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 / (主要类型专业)且 / (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格: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 专业 二级 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具有 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 专业 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无在建工程。

4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 2

拟任 技术负责人 具有 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专职 安全员 具有 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等岗位的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岗履职,投标时无需提供其他人员的具体资料。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配备的人员均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2 本次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4.3 入围业绩要求:(小型项目不需要入围业绩,中大型项目需要入围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 / 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 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 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 正确版本 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 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 0731-84807016。

10. 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 耒阳市大义镇人民政府

址: 耒阳市大义镇大义圩村6组

联 系 人: 周磊

话: 13973426883

真:/

电子邮件: zhoulei007@vip.qq.com

(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成国兴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麓龙路199号麓谷商务中心BCD座515C65房

项目负责人: 唐花玲

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增伟、曹倩

话: 19892886628

真: 0000-0000000

电子邮件: 420702914@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

址: 耒阳市文化路139号

话: 0734-43324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成国兴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202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