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衡阳市发布时间:2024-11-08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衡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8

项目详情

衡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衡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蒸发改 [2023]24 号文 建设单位 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总投资为 19587.26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专项债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衡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 2.2 建设地点: 衡阳县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1 )衡阳县垃圾收运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包括:改造乡镇垃圾收集站共 50 座。配套购置垃圾运输设施,乡镇配置 8t 垃圾运输车 35 辆, 15t 垃圾运输车 15 台,其他设备包括吸污车 15 辆,扫洗车 5 辆,洒水车 5 辆,环境监测车 3 辆,增设智慧环卫管理系统。( 2 )设计建设年处理能力 15 万吨的废旧家具垃圾专业化处理厂,项目用地面积 17 亩,总建筑面积 5300 ㎡,其中:生产仓房 3300 ㎡,存储区 1000 ㎡,配电房、办公用房 1000 ㎡,并购置建筑垃圾再生材料生产设施。( 3 )设计建设日处理能力 100 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厂,本项目占地面积 10 亩,总建筑面积 4250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餐厨垃圾处理车间 1200 ㎡,分拣车间 800 ㎡,管理及生活用房 500 ㎡,其他构筑物 1750 ㎡,道路及广场 750 ㎡,停车位 20 个,配备餐厨垃圾收转运机械设备一套(包括餐厨垃圾收运车、收集桶、车载定位、处理设备、除臭设备、辅助设备),渗沥液处理系统,并购置餐厨垃圾再生柴油生产设施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 3 工期要求: 730 天(日历日 ,下同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总承包

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内容和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同时兼任本项目 “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 专业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 10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11 8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注册 登记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11 28 09 00 。请投标人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0734-6559077

9. 其它

9.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 CA 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 CA 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10. 联系方式

人: 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址: 衡阳县西渡镇清风路

人: 刘先生

话: 15307345136

招标代理机构: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 衡阳县西渡镇江山社区合昇名苑 18 2 单元 2

人: 刘先生

话: 1867474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