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
- 项目地址:
- 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编制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三维仿真模型及演示视频等)提供满足项目后续各阶段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设计文件应满足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风貌设计等与相关单位审批和协调的需要,并提供设计配合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图纸、数字模型、音视频文件,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同时,按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7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航迹大道(清风路
—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航迹大道(清风路
—万家丽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审
[2024]14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航迹大道(清风路
—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
2.2
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规划为城市支路标准,北起清风路,南至万家丽路,在强体路与规划地铁五号线相交。
2.3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规划为城市支路标准,北起清风路,南至万家丽路,在强体路与规划地铁五号线相交,全长约
3.5km
,规划红线宽度
26m
,双向
4
车道。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4.87
亿元,其中征拆费约
2.71
亿元,建安费约
2.16
亿元,本项目设计费(含可研)约
350.37
万元。
2.4
投资估算:
约
48700
万元。
2.5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00%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为航迹大道(清风路
—万家丽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监控工程、景观工程、供配电设计等市政配套设施设计、 以及各阶段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等。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编制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三维仿真模型及演示视频等)提供满足项目后续各阶段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设计文件应满足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风貌设计等与相关单位审批和协调的需要,并提供设计配合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图纸、数字模型、音视频文件,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同时,按照
BIM
设计和审查管理相关要求建立
BIM
设计模型并提交审查,
BIM
模型的深度、精度、数据规则、内置视图一致性等符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2.7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110
日,其中:
■
方案设计:
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
。
■
初步设计:
完成方案设计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历天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20
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编制)
。
■
施工图设计:
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编制)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
■
后续服务:
BIM
技术服务期与设计服务期同步,成果同步提交。设计服务期限
110
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完成结算止
。
3.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下列资质之一:(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丙级及以上资质;(
4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
/
。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不提供。
■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
2025-01-16
前)
1
(
1
至
3
个)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108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工程费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
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服务团队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其他服务团队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
其他要求:
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须附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2.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可研和设计属于两个专项服务,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5
)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6
)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 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
,
请于
2025-01-16
起
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为
2025
年
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请投标人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
解密截止时间为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 changsha.gov.cn/zbtbjgw/
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
上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结果公告均按此要求增加;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9919392
,
84898622
。
9.
其他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
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
X
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CA
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
"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
9.2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
2
转
1
或
4009980000
。
......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
73
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邮
编:
4100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731-84167925
、
0731-88797919
(纪检)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805
室
邮
编:
410000
项目负责人:
周加乐
项目负责电话:
0731-85163777
项目成员:
康心旭、罗婷
项目成员联系电话:
0731-851637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