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代建
- 项目地址:
- 范围: 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巡特警训练基地、刑事技术研究所业务技术用房三合一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1
项目详情
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代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代建
(代建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发改审批【
2024】
8
号
(审批、核准或
备案文件名称及编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
来源)。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
进行公
开招标,招标人为
张家界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为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
张家界市公安局
2.2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代建
2.3
项目建设地点:
永定区南庄坪街道
邢
家巷
檀木岗
市
公安局监管中心西侧
2.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程类型、主要技术
指标、
总投资额等
):
建设用地
96.296亩,建筑面积22046.1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巡特警训练基地、刑事技术研究所业务技术用房三合一项目。包括巡特警和刑事技术业务大楼1栋(含警史馆)、400米跑道运动场1座、室内泅渡馆(一层)、
培训教学楼
1栋
(含地下一层)、食堂及大会堂
1栋、半室内靶场(一层)、室内训练馆1栋、大门及配套附属设施含绿化及停车场等建设内容。
2.5
代建范围:
□全过程代建;
?
阶段性代建
2.6
代建范围内投资控制目标
:(
总投资扣除项目使用(管
理)单位自行完成的
土地征用拆迁费用、与工
程建设无关的设
备购置费用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
19796.84万元,其中:工程费15934.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92.04万元,预备费870.61万元。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
符合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和最新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
标准
(
相
应法定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
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
10
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
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为
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
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
1095
日;竣工验收合格后
90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
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代建服务费招标控制价:
经张家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确定
代建服务费招
标控制价为
1895
000
元(大写金额
壹佰捌拾玖万伍仟
元整
)
。
2.12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
本项目的代建服
务费不因代建服务周期进行调整
。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具
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资信
)
:
工程咨询
建筑工程
专
业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监理
房屋建筑工程
(资质类别)甲级或综合
资质、工程设计
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
建筑工程
(资质类
别)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一级(仅限参与房建类代建项目招标
);
□
同时还应具有
/
类别
/
资质
/
级
(仅限允许代建与其他管理事项联合招标时填写
);
□
另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
/
(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
/
(资质或条件
)(
仅
限代建项目为涉密工程
);
3.3
信誉要求
(
1
)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
2
)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
3
)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
4
)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
5
)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
业黑
名单;
(
6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
动的情形。
3.4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如以同一资质(资信)参与投标,
按照资质(资信)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资信)等级;
(
3
)项目经理以及至少一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由牵头单
位派出人员担任;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项目中投标;
(
5
)对联合体组成单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
。
4.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
具
备
中级及以上
(填
“
无要求
”
、
“
中级及以上
”
或
“
高级
”
)
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
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仅限
参与房建类项目代建招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仅限参与房
建类项目代建招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土木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
工程
专业或投
资项目管理师(行业有其他规定要求
的,从其规定
);
4.
2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
提供近六个月
(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12
月
)由
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
疗保险证明原件
),
本条
4.1
款所要求的注册(登记)执业证书
注册(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投标人为房地产开发
等,因政策原因拟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不能注册
(登记)的,
拟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可不注册(登记
),
但其执业证书不得在
其他企业注册(登记
))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
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
未发布
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
咨询、
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
外
);
4.
3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
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情形。
5.
评标办法
(
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
或概算
3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此评标办法)
?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
评标办法(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或概算
3000
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适用此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
后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
2025年01月21日
(北
京时间,下同)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
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6.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
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
站发布,投标人自行
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1日10:00
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
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
文件最后上传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国家批复项目在国
家要求媒体,省及省以下项目在湖南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及其他
指定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以国家或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
?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
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
张家界市
发
展改革委(局
),
电话:
0744-
8222747
。
□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和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监督(仅限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具有该行业项目代建
单位招标监
督职责时适用)。监督机构为
发展改革委(局
)(
电
话
:
)
和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名称
)(
电
话
:
)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界市公安局
名
称:
张家界市公安局
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南庄路
32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97449019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名
称: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
3栋2单元502、602室、慈利县广场花园1栋201、202室
联系人:
袁君,朱晶晶
联系电话:
15674452788、13787951532
电子邮箱:
928770583@qq.com
协办单位
:
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名
称:
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
220号
联系人:
章女士
联系电话:
0744-823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