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大浦镇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衡阳市发布时间:2025-08-15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衡东县大浦镇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地址:
  • 概况: 拟在衡东经开区5处布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共计充电站5座,其中光储充放充电站4座、公共快充站1座,充电车位数量共计66个,包含直流充电桩47个(含V2G充放电终端及双枪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10个,其中液冷超充5个,光伏总容量约642kwp,储能电池容量约1720kwh,AI监控系统5套。(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5

项目详情

衡东县大浦镇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大浦镇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批【2025】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浦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南浦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衡东县大浦镇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东县大浦镇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2.2 供货 地点: 衡东县经开区

2.3 项目基本情况:拟在衡东经开区 5 处布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共计充电站 5 座,其中光储充放充电站 4 座、公共快充站 1 座,充电车位数量共计 66 个,包含直流充电桩 47 个(含 V2G 充放电终端及双枪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 10 个,其中液冷超充 5 个,光伏总容量约 642kwp ,储能电池容量约 1720kwh AI 监控系统 5 套;

2.4 采购预算1839.74万元

2.5 ☑交货期: 90日历天

□工期:

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 衡东县经开区

□建设地点:

2.7 标包划分:☑标段: 1个标段

□包 (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2.8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 无特定资质条件

☑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5 年完成过一个 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 (货物规格、参数、数量、质地、结构、单项合同额等特征或指标,招标人根据采购货物情况填写)的类似供货业绩。(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标的规模比例的50%,四舍五入取整。)

注:类似业绩由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主体库中填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招标工程提供)、合同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 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进行评审。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中采购人签字日期为准。

3.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采购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8 15 日起,登录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9 05 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 0731-84807016

10. 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湖南浦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先生

话: 18673447520

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祝融路 8 号沐林美郡 28 号公馆 8-9

项目负责人: 黄卫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 吴玮、刘小艳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话: 15273476849

3 )行政监督部门: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话: 0734-52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