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月湖云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方案及扩充初步设计造价咨询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2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月湖云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开发改备【
2024
】
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江城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市江城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方案及扩充初步设计、
全过程造价咨询、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月湖云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含
方案及扩充初步设计、
全过程造价咨询、监理
);
2.2项目
地点:
位于洪山路与万家丽高架交汇处东南角;
2.3项目概况
:
主要包括项目用地面积约
55414㎡,总建筑面积约191777㎡,其中地上面积约149411㎡(含商业面积约28475㎡、住宅面积约112405㎡、学校面积约8442㎡、绿化用地建筑物面积约89㎡),地下室面积约42366㎡。(最终建筑面积以工规证批复面积为准)。
2.4服务期限
:
总服务期暂定
60个月
,
全过程造价及监理时间以委托人下达监理和咨询任务开始起计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设计工作时间下达设计任务开始(方案设计)至施工图完成审查
。
2.5招标
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
g
设计服务:
g
方案设计
g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g
编制设计概算
(其他):主要为项目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充初步设计阶段及单体报建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前期咨询、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如有)、建筑工程(含节能幕墙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等)、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含公区及学校精装修等)、安装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电气、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等)、室外绿化景观(含营销中心展示区新建及改造)、道路、亮化、综合管网、围墙、地铁站厅内商业装修、地铁口接驳、营销中心及样板房的建安工程、精装修和改造等所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扩充初步设计
(达到施工图深度)、BIM设计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不含施工图设计),包括报批报建阶段需提供的三维仿真模型制作等电子文件;其中营销中心及样板房设计需包含建安工程、展示区绿化景观及精装修全套施工图设计。
g
监理服务: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对项目进行工期优化和对施工质量的监控。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进行处理,对合同、信息及相关过程资料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法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②对项目进行工期优化和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
③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④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法定职责;
⑤按规定将监理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g
造价咨询服务:
g
编制设计概算
g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g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g
结算审核
g
(其他)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分为
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
决策阶段:
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设计阶段:
①设计概算审核; ②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交易阶段
:
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包含招标过程中
招标控制价
格式转换及相关配合工作;
②施工(采购)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各项材料、设备的市场询价;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含采购类);⑤
各类
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分析;
施工阶段:
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⑥出具办理预售许可证所需的建设总投资完成比例审核报告。
竣工阶段:
①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
根据各个分项的工作重点和
委托
人要求,派出各个专业的专职造价工程师参与咨询,满足工程需求。项目负责人或其代表必须参加每周进行的有关成本例会;完成委托人安排的项目相关其他工作等。
2.
6
本服务
合同禁止转
包
,中标人
g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
可
分包
/
服务内容。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
,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g
不提供。
□
提供
: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g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
年内(
/
年
/
月
/
日起)不少于
/
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职称。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造价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土建专业)。
2)拟任监理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1
个在
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
:
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
“
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
”
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
[2020]208 号文件 (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3)拟任设计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
注
:①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
和设计负责人
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 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3.2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4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6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 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7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 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无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起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过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
http://ggzy.changsha.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事务中心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4558170
。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
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
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
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
台(
http://fwpt.csggzy.cn/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9.5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转
2、转 1。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市江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凤舞路
115号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
0731-843909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永通商邸
B栋东单元1406室
联
系
人:周强
电
话:
1558011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