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地址: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5
项目详情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
金洞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金
发改
发
[
202
3]1
7
号,建设单位为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
总投资
约
为
180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地方财政
资金
和专项债券融资
,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
1.2.2
建设地点: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金洞镇、凤凰乡、石鼓源乡及晒北滩乡
;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为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主要内容
包括新建
4
处、改造
18
处社会停车场,新增总用地面积约
20217
㎡,新增地上停车位
208
个,其中充电停车位
70
个;改造停车场总用地面积
8638
㎡,改造地上停车位
118
个,新增充电停车位
78
个,
改造非机动车(电摩)充电停车位
90个
配套智能化收费管理系统,同步完成土石方工程、消防、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设
;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
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
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
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
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
单项合同额等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
特征为
“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
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
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
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
200
天
☑
天(
日
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完善和优化,并
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
范、
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招标控制
价内,若有超过的情形,则应通过优化施工图设计,将工程造价控制到招标控制价之内,并通过政
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
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
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
施工范围:
停车场配套智能化收费管理系统,同步完成土石方工程、道路、绿化、电气、消防、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设
,包括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工程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
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发包的范围(具
体以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发包范围,中标人应当予以配合
);
1.5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
策、法规和本工程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原则上不得突破初步设计规模及标准,设计方案和建设
成本应当经济合理。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各级部门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
保工程完工后移交至相关部门接收。符合
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
求。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
279
号令要求保修及建设部
80
号令执行。
1.7
缺陷责任期:
2
年。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
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不
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资格;
☑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
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
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
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
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
务自主、独立核算、
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其中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
施工项
目关键岗位人员必
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
指在建施工项目
)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采用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3.
与招标人存在利
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
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
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
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2月25
日
0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
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
递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金洞管理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19176884664
。
9.
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
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
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
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
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
式:
4009980000
、
0746-852093
0
。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
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
“不见面开标大厅
”解密,其他形式操作
的解密,
“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
作详见:
“永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
”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
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 ¥180000.00
万元
)
;
递交方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
(
1
)承诺
(仅适用于获得
“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
”或者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
”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
分的投标人以承诺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
);
(
2
)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账号从网上获取
);
(
3
)保函
[
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和担保(
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保险)。
注:
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
”(以下简
称
“数字
CA
”
),
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选
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
“数字
CA
”的投标
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
9.6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7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
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地
址: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
;
联
系
人:
奉元明
(
经本人同意公开
);
电
话:
13607465670
(
经本人同意公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卓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时代花园小区
5栋
;
联
系
人:
陆海波(
经本人同意公开
);
电
话:
18974669061
(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