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项目名称: 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项目
- 概况: 受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委托,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350581)QZZ(CS)2025003-1、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编号:(350581)QZZ(CS)2025003-1 项目名称: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0,000.00元 采购包1(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7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品目号:1-1C07020202-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服务采购标的: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3年)数量(单位):3(年)允许进口:否简要需求或要求:1、采用紫外DOAS+TDLAS(可调谐红外激光差分吸收方法)技术路线,在石狮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及辅助设备1套提供3年数据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3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受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委托,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对[350581]QZZ[CS]2025003-1、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1]QZZ[CS]2025003-1
项目名称: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0,000.00元
采购包1(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7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7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07020202-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服务 | 石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3年) | 3(年) | 否 | 1、采用紫外DOAS+TDLAS(可调谐红外激光差分吸收方法)技术路线,在石狮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及辅助设备1套提供3年数据服务。2、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以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77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设备建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为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1-06 至 2026-01-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1-19 09: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开标室(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 2026-01-19 09:3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开标室(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地址: 石狮市回兴路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联系方式: 0595-83083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 19959986536、19959986530、0595-2816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庄浩烽、魏珊珊、陈文清
电话: 19959986536、19959986530、0595-2816188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