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

莆田市发布时间:2025-11-21来源: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
  • 概况: 受莆田木兰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对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编号:PTSZYC20250918 项目名称: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6044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460440元 投标保证金:14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招标内容及要求采购包预算投标保证金所属行业 采购包:1品目号:1-1采购标的: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数量:1批招标内容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4

项目详情

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莆田木兰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 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 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SZYC20250918

项目名称: 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460440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1460440 投标保证金: 146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招标内容

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

1批

详见

招标文件

1460440

14600

工业

采购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1、 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 适用于 (本项目) ,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执行 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执行 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 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 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名优地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招标采购中促进本市名优地产品公平公正参与竞争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执行。

、时间及地点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文件报名时间: 2025 11 21 日至 2025 12 14 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2025 12 15 8:30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取得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直接在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陆佰元整(¥ 14600 元),保证金 可采用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至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

开户名 —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城厢支行营业部

账号 1405010119600279989

1)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 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公对公转账方式到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 投标保证金以 银行保函方式 提交 :保函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 开具保函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 银行保函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申请索赔服务须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六、采用网上电子 投标须知

1 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 资源 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3 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并且投标人须带 CA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4 .1 网上采购系统应使用 电子 CA证书参与投标 ,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注册报名并进行网上加密投标, 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4 .2 申请 CA证书:没有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申请CA证书,线上办理链接: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CA问题,若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080-999。

4.3、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853358、0594-2221219)。

、公告期限

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 其公告期限与本 招标公告第 1点 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八、 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1)采购人:莆田木兰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南大道 265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电话: 18850945219

2)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 1998号1号楼二层

联系人:小黄

电话: 0594-2859890

邮箱: PTSZYC2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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