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宁德市发布时间:2026-01-12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
  • 概况: 受霞浦县公安局委托,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21)GXHJ(XJ)2025002、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编号:(350921)GXHJ(XJ)2025002 项目名称: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03,475.00元 采购包1(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 采购包预算金额:803,47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03,475.00元 询价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品目号:1-1A05029900-其他用具采购标的: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数量(单位):1(批)允许进口:否简要需求或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5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霞浦县公安局 委托,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对[350921]GXHJ[XJ]2025002、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GXHJ[XJ]2025002

项目名称: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03,475.00元

采购包1(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

采购包预算金额: 803,47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3,475.00元

询价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29900-其他用具 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03,475.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按采购文件和合同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货物类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按要求将“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中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所列所有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情况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完整。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1-12 2026-01-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询价通知书(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1-16 09:00:00 (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社局2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 2026-01-16 09:0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社局2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霞浦县公安局

地址: 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渡船路1号

联系方式: 0593-871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联系方式: 0593-2850166/18859305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静、陈花、许倩

电话: 0593-2850166/1885930569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