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激光设备采购项目

莆田市发布时间:2025-12-18来源: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医用激光设备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7

项目详情

医用激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莆田市第一医院 ] 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医用激光设备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 PTHS2025043

2.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最高限价(元)

数量

所属行业

投标保证金(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Q 开关 YAG 激光治疗机

920000

1

工业

9200

2

2-1

钬激光治疗机

1200000

1

12000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号规定执行。 (3) 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48 号)》。

(4)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 2020 46 号) (5)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 (7) 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

4. 投标人资格标准:

4.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 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 ( 响应 ) 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 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 时间安排 ( 北京时间 ) 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 12 18 2026 01 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5.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会员账号(免费注册),再通过会员账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 01 08 08 30 ( 北京时间 )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 地点安排:

6.1 开标地点: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 3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 3 )。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6.3 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 B 8 号楼 2 405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投标须知:

7.1 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2 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 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7.3 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可带 CA 现场解密。

8.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具体操作详见“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办事指南 - 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594-2853358 0594-2221219 )。

9.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10 . 我司将在工采通平台 https://easy-prt.com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正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1 公告期限

11.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1.2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 11.1 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

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1005 5753 8980 0100 01

13 .联系方式:

地址: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 B 8 号楼 2 405

联系人:

小张

邮编:

351100

电 子 信 箱:

pths2015@sina.com

电话:

0594-2211398 1895076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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