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莆田市发布时间:2026-01-20来源: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安保服务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8

项目详情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PTZFCG202601026)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 莆湄女【 2026】采购0101

2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668064.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668064.00

投标保证金(元): 3668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价

总价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投标 保证金(元)

说明

1

1-1

C05040600 社会治安协管服务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配备保安人员不少于 38名)

24个月

152836.00

3668064.00

物业管理

36680 .00

保安服务 1+1)年 结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起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服务时间为准)之日止,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备注:

1.投标人应按采购包报价,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本项目采购设有最高限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其投标无效。

2. 投标人应以包括本服务项目所 涉及 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是指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员工薪资、 加班费、 员工五险补贴、员工意外险、服装费、法定假日补贴、高温补贴、随身装备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费及相关劳务支出、 代理服务费、 企业管理费、税金 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以及 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费用

3.中标人必须自主经营,并全面服从采购人的安排与管理,不得挂靠、分包或转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违反合同的要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如因政策原因调整或上级部门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中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任何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和保密协议,协议由采购人提供。

5.投标人派驻的所有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隶属中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的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中标人应当与拟派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劳动保险等手续。人员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以及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中标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中标人派驻采购人的人员社保、医保费用,以及患病、因工(公)伤或非因工(公)伤的医疗费用等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中标人保安人员在用工合同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或发生人身伤害死亡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中标人按照劳动法进行妥善处理。

6.投标人应为保安人员购买2年以上雇主责任险或2年以上团体意外伤害险;每名员工保额≥60万元人民币。中标后提供保安人员的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伤害险原始保单复印件、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

7. 如遇重大节庆活动、节假日或甲方有特殊需要,所有保安人员必须中止休假,全员在岗。若招标方需临时增加保安人数,每人同一连续服务期在 10天内(含10天)的,招标方按每人每天267 .00 元进行结算;每人同一连续服务期在 11天至20天的,按每人每天267 .00 元进行结算;每人同一连续服务期超过 20天的,按中标价每人每月的服务费进行结算,以上服务费均含伙食补贴。对招标人安排的一些临时性工作,如:突发性事件、火灾、防汛、治安事件、重大会议及晚会等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并完成。

注:以上为本项目总体概况及要求,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视为已确认并认可上述项目概况及相关条款。

3 、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经 公安部门 批准或核准的保安资质《保安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二-2证明材料)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 报名期限: 2026年 1 21 日至 2026年 1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2026年 1 21 日至 2026年 1 28 日,每天上午 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及网上投标文件: 投标人自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7.2.1、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CA到开标现场,未携带CA或携带CA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与报价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文件(U盘)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停电,则由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7.2.2、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1)首次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完成福建CA数字证书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注册和激活,同时投标人须自主完成诚信库资料的录入,便可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活动。

2)申请CA证书:没有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申请CA证书,登录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网址: 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 根据流程,在线办理。 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支持热线:4001-080-999。

7.2.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3-9515(或咨询电话:0594-2221219)。

7.3、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8、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 2 10 10 2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9、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6年 2 10 10 20 分,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层开标室( 6 )。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0.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1、招标人: 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湄洲岛湄洲北大道 1588号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方法: 18850903037

12、代理机构: 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 199号喜盈门国际大厦2号楼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法: 13959587971

1: 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缴纳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

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开户行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

9040210030010000043033

缴纳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

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开户行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支行

账号

9040414010010000036809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1)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转帐或电汇 以银行保函等方式缴纳 以转帐或电汇 形式缴纳的 以款到 账户 为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不接受现金。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函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开具保函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银行保函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申请索赔服务须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注: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