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

福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2来源: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
  • 概况: 受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1)FR(CS)2026001、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编号:(350121)FR(CS)2026001 项目名称: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3,692.00元 采购包1(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3,69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500,41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品目号:1-1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采购标的: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数量(单位):1(项)允许进口:否简要需求或要求:河道整治里程360m,新建河道护岸挡墙(重力式)90m,新建河道护岸护脚墙(重力式)145m以及连锁块护坡1100m2,河道清淤12787m2,清淤厚度1.3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9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委托, 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350121]FR[CS]2026001、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FR[CS]2026001

项目名称: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3,692.00元

采购包1(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3,903,69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00,41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 1(项) 河道整治里程 360m,新建河道护岸挡墙(重力式)90m,新建河道护岸护脚墙(重力式)145m 以及连锁块护坡 1100m2,河道清淤 12787m2,清淤厚度1.3m。 3,903,692.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⑤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须提供相应资质审批核发部门的相关资质延续证明文件。】;(3)供应商派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含)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由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中的工作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3-12 2026-03-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3-27 09: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

六、开启

时间: 2026-03-27 09:3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工业路1号

联系方式: 13506973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 A区2层A店面

联系方式: 8621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强、李静、陈思思、林松芳

电话: 8621553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