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一批
- 项目名称: 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一批
- 概况: 受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委托,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22)HK(GK)2026001、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一批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编号:(350122)HK(GK)2026001 项目名称: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包1(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7,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品目号:1-1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采购标的:短波治疗仪数量(单位):1(台)允许进口:否简要需求或要求:一、技术规格:1.功效:祛除中轻度皱纹,治疗敏感性皮肤、深层补水、深层祛皱、收紧皮肤、敏感修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1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受 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 委托,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350122]HK[GK]2026001、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一批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HK[GK]2026001
项目名称: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包1(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 8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7,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短波治疗仪 | 1(台) | 否 | 一、技术规格: 1.功效:祛除中轻度皱纹,治疗敏感性皮肤、深层补水、深层祛皱、收紧皮肤、敏感修复。 2.输出工作频率:27MHz ±2.7 MHz 3.输出治疗头:数量≥3个,工作模式:电容电场,非直接射频电流 4.氧浓度:输出氧气的氧浓度不低于90%(V/V) 5.加热方式 :电容电场和交变电场加热。 6.治疗模式 :分层聚焦、分层治疗 7.相对湿度 ≤80%。 8.安全性:过压、过载均自动保护,整机性能安全可靠。 9.操作提示:触摸式液晶屏,工作时有指示,治疗结束有提醒。 10.使用年限:≥7年。 二、服务及验收要求 1.本项目的中标人应对本次投标的设备提供至少一年保质期,含中标货物的维修及保养,并提供终身维护,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投设备须厂家原装正品,执行国家“三包”政策标准,质保期内需按合同条款提供维修维护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的提供终身维护和修理。 2.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3.中标人应对此次中标产品终身提供系统软件升级、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详细描述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承诺。 | 300,000.00 | 工业 |
| 1-2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308nm准分子紫外光治疗仪 | 1(台) | 否 | 一、技术参数 1.波长:308nm±2; 2.光源:氯化氙气体光源; 3.辐照强度:0~4000mW/cm2可调; 4.适应症:用于白癜风、银屑病等皮肤病患者的辅助治疗; 5.治疗模式:双模式可调,45mW/cm2可调,定时步长为1s;根据临床需求,能量数值随意可调; 6.紫外残留辐射:0 J/cm2; 7.最小红斑量检测:步进:1S、3S、5S、7S; 8.产品有效期:≧7年; 9.输入功率: 300VA; 10.治疗面形状:支持多种不同尺寸的方形、圆形、及不规则形透孔。 二、服务及验收要求 1.本项目的中标人应对本次投标的设备提供至少一年保质期,含中标货物的维修及保养,并提供终身维护,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投设备须厂家原装正品,执行国家“三包”政策标准,质保期内需按合同条款提供维修维护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的提供终身维护和修理。 2.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3.中标人应对此次中标产品终身提供系统软件升级、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详细描述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承诺。 | 150,000.00 | 工业 |
| 1-3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光谱治疗机 | 1(台) | 否 | 一、技术参数 1.光源材料:半导体固态光源; 2.支持光源数量:≥4种,红光630nm±10nm、蓝光405nm±10nm、绿光520nm±10nm、黄光590nm±10nm,多种光源可选; 3.最大输出光功率:红光≥20W、蓝光≥20W、绿光≥20W、黄光≥8W; 4.光源芯片表面光功率密度:红光≥12000 mW/cm2、蓝光≥12000 mW/cm2、绿光≥13000 mW/cm2、黄光≥4500 mW/cm2; 5.最大有效治疗面积应≥3000cm2; 6.光源模块灯珠数量≥600颗; 7.定时时间应在1min~80min内连续可调; 8.配备激光定位模块,辅助医护人员调节治疗头光源与患者治疗部位进行定位。 9.具有皮温检测功能,可设置皮肤温度提示阈值,探测到皮肤温度超过设定温度可自动降低光功率档位; 10.使用年限:≥7年。 二、服务及验收要求 1.本项目的中标人应对本次投标的设备提供至少一年保质期,含中标货物的维修及保养,并提供终身维护,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投设备须厂家原装正品,执行国家“三包”政策标准,质保期内需按合同条款提供维修维护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的提供终身维护和修理。 2.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3.中标人应对此次中标产品终身提供系统软件升级、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详细描述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承诺。 | 100,000.00 | 工业 |
| 1-4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调Q Nd:YAg激光治疗仪 | 1(台) | 否 | 一、技术参数 1.激光工作波长:1064nm±5nm、532nm±5nm; 2.激光光源:Nd:YAG调Q激光光源 3.激光模式:多模; 1)激光脉冲输出方式:单脉冲、重复脉冲; 2)重复脉冲输出方式:1064nm:1Hz~10Hz(步进1Hz);532nm:1Hz~10Hz(步进1Hz); 3)激光波长输出方式:1064nm单独输出、532nm单独输出、1064nm&532nm同时输出; 4)最大脉冲输出能量对应的脉冲持续时间:≤6ns; 5)最大脉冲输出能量:1064nm:≥1200mJ;532nm:≥550mJ; 4.支持手动调节手具端光斑刻度,激光治疗面光斑尺寸:Φ2mm~Φ10mm可调,步进为Φ1mm;输出平帽光斑;瞄准光亮度多档可调; 5.冷却系统:采用封闭内循环水制冷和外循环强风冷却; 6.支持自定义设置治疗方案; 7.使用年限≥7年。 二、服务及验收要求 1.本项目的中标人应对本次投标的设备提供至少一年保质期,含中标货物的维修及保养,并提供终身维护,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投设备须厂家原装正品,执行国家“三包”政策标准,质保期内需按合同条款提供维修维护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的提供终身维护和修理。 2.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3.中标人应对此次中标产品终身提供系统软件升级、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详细描述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承诺。 | 3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③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真实、有效。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3-25 至 2026-04-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15 09:3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D区305-2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山南路176号
联系方式: 0591-26131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D区305-2
联系方式: 0591-8757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敏瑛、黄泽河
电话: 0591-875780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