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亮化与文化传播融合提升项目(一期)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莆田市发布时间:2025-07-15来源: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莆田市城市亮化与文化传播融合提升项目一期LED屏等设备
  • 概况: 受莆田市城建市政维护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莆田市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莆田市城市亮化与文化传播融合提升项目(一期)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编号:理策(2025)政采0758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市亮化与文化传播融合提升项目(一期)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5462585.00元 采购包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采购包预算金额(元)采购包最高限价(元)谈判保证金:(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序号:1采购标的:莆田市东园路麟峰天桥和荔城大道跨境电商天桥广告设置及亮化设备采购项目数量(单位):1批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176403.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176403.00谈判保证金:(元)21000.0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采购包2: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采购包预算金额(元)采购包最高限价(元)谈判保证金:(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序号:1采购标的:莆田市迎宾大道、东园路、荔城大道部分路段LED灯杆屏设备采购项目数量(单位):1批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286182.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286182.00谈判保证金:(元)32800.0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8

项目详情

莆田市城市亮化与文化传播融合提升项目(一期) LED 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项目概况 莆田市城建市政维护有限公司 委托, 福建省莆田市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市亮化与文化传播融合提升项目(一期) 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组织 竞争性谈判 现欢迎国内 合格 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理策 [2025]政采075 8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市亮化与文化传播融合提升项目(一期) 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 金额: 5462585.00

采购包 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谈判保证金:(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莆田市东园路麟峰天桥和荔城大道跨境电商天桥广告设置及亮化设备采购项目

1

2176403.00

2176403.00

21000.00

工业

采购包 2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谈判保证金:(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莆田市迎宾大道、东园路、荔城大道部分路段 LED灯杆屏设备采购项目

1

3286182.00

3286182.00

32 8 00.00

工业

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 2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 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 进口产品: 适用本项目 采购包 1

4.2 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4.3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五、 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 5 07 15 日至 202 5 07 1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 3 0:至 18 : 0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 供应商 应先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 谈判 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 在线获取,注册账号后, 供应商 可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 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 5 07 21 10:20( 北京时间) (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个工作日)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3楼 开标室( 1  )

七、 开启时间

时间: 202 5 07 21 10:20( 北京时间)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3楼 开标室( 1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9 .1、投标须知

1)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谈判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CA到开标现场,未携带CA或携带CA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的电子版谈判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谈判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谈判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提交纸质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与报价部分,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纸质谈判文件正本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谈判文件或开标评标时停电,则由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谈判文件进行评标。

9 .2、供应商网上身份认证:

1)首次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完成福建CA数字证书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注册和激活,同时供应商须自主完成诚信库资料的录入,便可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活动。

2)申请CA证书: 没有 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 机构申请 CA证书,登录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网址: 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 根据流程,在线办理。 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支持热线:4001-080-999。

9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库中已审查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4009280095-5专业客服处理 咨询电话: 0594-2221219)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莆田市城建市政维护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城门街 110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94-2259696 /1575967761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省莆田市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 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607室 联系方式: 0594-201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陈女士/侯先生

联系方式: 0594-2016688/18596959898/15605949838

邮箱: lczb9898@163.com

采购人: 莆田市城建市政维护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福建省莆田市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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