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二次)

泉州市发布时间:2025-12-31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
  • 概况: 受永春县公安局委托,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25)JP(TP)2025003-1、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编号:(350525)JP(TP)2025003-1 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4,033.66元 采购包1(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34,033.66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34,033.66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品目号:1-1C99000000-其他服务采购标的:档案数字化建设数量(单位):1(批)允许进口:否简要需求或要求:档案数字化建设品目预算(元):934,033.66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全部完工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525]JP[TP]2025003-1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福州蓝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30号福兴茶会西区9#楼105单元 516,384.11元 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总价):516384.1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

服务类(福州蓝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1 其他服务 档案数字化建设 数字化加工 对县局档案室库藏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具体内容包括文书档案、专业档案、会计档案、照片等 数字化加工后数据能同时与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顺畅衔接,确保数字化成果可正常管理、检索和利用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全部完工。(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字化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双方可协商延后交付时间,最终项目交付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遵循的业务标准1、《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2、《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3、《档案著录规则》 (DA/ T18-2022);4、《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6、《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7、《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10、《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管理性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档案馆工作通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6、《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7、《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403,994.91
1-1-2 其他服务 档案数字化建设 档案著录 对县局档案室库藏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具体内容包括文书档案、专业档案、会计档案、照片等 数字化加工后数据能同时与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顺畅衔接,确保数字化成果可正常管理、检索和利用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全部完工。(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字化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双方可协商延后交付时间,最终项目交付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遵循的业务标准1、《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2、《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3、《档案著录规则》 (DA/ T18-2022);4、《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6、《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7、《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10、《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管理性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档案馆工作通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6、《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7、《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77,389.20
1-1-3 其他服务 档案数字化建设 裱糊 对县局档案室库藏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具体内容包括文书档案、专业档案、会计档案、照片等 数字化加工后数据能同时与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顺畅衔接,确保数字化成果可正常管理、检索和利用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全部完工。(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字化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双方可协商延后交付时间,最终项目交付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遵循的业务标准1、《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2、《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3、《档案著录规则》 (DA/ T18-2022);4、《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6、《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7、《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10、《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管理性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档案馆工作通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6、《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7、《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3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贵龙
评审专家: 叶海燕 韩毅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下列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的,按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收取,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取比例:1.5%。 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 银行账号:135701010400131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0.774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厦门云开档案技术有限公司的 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福州国云信创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绿萝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漳州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的符合性审查均不通过。其余5家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永春县公安局

地址: 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

联系方式: 0595-2389511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 0595-27196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楚滨

电话: 0595-27196988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