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项目
- 项目名称: 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001]DG[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685,000.00元 | 95.1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项目 | “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项目 | 编制《福建省“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等 | 成效经验总结。全面评估“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等 | 合同签订后365天内提交全部工作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项 | 围绕污染形成的内外部原因,剖析本地排放结构、区域传输和气象条件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等 | 68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苏汝波 |
| 评审专家: | 黄钦 、 陈艺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1.5%;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标准计算后,整体下浮20%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电广创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账?号:8111?3010?1170?0442?840(此账户只接受公对公转账)。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项目:0.82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未成交供应商可联系福建电广创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邮箱:13365917950@189.cn。
3、磋商小组一致推荐: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联系方式: 0591-8836717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电广创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福建广播电视中心B楼附属楼2层
联系方式: (0591)38876132,13365917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子善、叶文君、 邱日多
电话: (0591)38876132,13365917950
福建电广创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