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璧山片区)(第二次)

璧山区发布时间:2025-05-12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璧山片区
  • 项目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涉及15个镇街和东风林场
  • 规模: 一)营造林工程80541.26亩:1.森林质量提升,包括退化林修复72618.43亩,中幼林抚育1193.42亩
  • 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涉及15个镇街和东风林场 ; 2.4.1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在概算限额内以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成果为基础,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 ; 项目区内的营造林施工、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和林木管护期内的养护工作等,养护工作包括抚育、补植、生态修复、基础设施维护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04

项目详情

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璧山片区)(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璧山片区) 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璧发改﹝ 2025﹞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重庆市璧山区东风林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涉及 15个镇街和东风林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营造林工程 80541.26亩:1.森林质量提升,包括退化林修复72618.43亩,中幼林抚育1193.42亩。2.人工造林(农村“四旁”植树)6729.41亩。(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必要的作业便道35.06公里,灌溉蓄水池118口。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1264.2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9434.49万元

2.4 招标范围:2.4.1 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在概算限额内 可研批复、 初步设计成果为基础,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设计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营 造林作业设计、采伐作业设计、水池和作业便道施工图设计 含勘察 完成 该项目所涉及的变更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 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相关材料或报告的编制工作,并 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以及协助 招标人 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工程施工: 以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及相关部门审批的施工图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 造林作业设计、采伐作业设计、水池和作业便道施工图设计 含勘察 )、 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区内的营造林施工、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和林木管护期内的养护工作等,养护工作包括抚育、补植、 生态修复、 基础设施维护等

2.4.2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 5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林木管护期 24 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150日历天 2024年度施工图设计、采伐作业设计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完成 2025年度施工图设计、采伐作业设计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两个 月内全部完成, 2026年度任务施工图设计、采伐作业设计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全部完成。

施工工期: 350 日历天 其中, 2024年度任务 2025年度任务于202 5 12 月底前完成, 2026年度任务于2026年 11 月底前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1)、(2)、(3)的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其中之一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林业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造林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2) 作业便道、灌溉蓄水池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采伐、造林施工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由负责采伐、造林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5-16 16: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5-05-1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04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璧山区东风林场 代理机构:
重庆合越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厦
联系人:
苏老师
联系人:
田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15223327477 联系电话: 18725946711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5年05月12日
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璧山片区)(第二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银行重庆璧山区支行营业部
108867962012VA00180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312001010400108800000005414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商银行重庆璧山支行
12391016071080200393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银行璧山支行
650101040004052-103391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2101010120010009247001386
招标公告.pdf 初步设计(含图纸).pdf [50022720250411001010201].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