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EPC项目商业部分门窗专业分包
- 项目名称: 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EPC项目商业部分门窗专业分包
- 项目地址: 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EPC项目商业地块内
- 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EPC项目商业地块内 ; 招标人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图纸、项目预算书(项目预算书中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明确的所有门窗的采购及安装(含门窗安装完成后的孔洞的封堵及封堵材料
- 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EPC项目商业部分所涉及的门窗采购、运输及安装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6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 EPC 项目商业部分门窗专业分包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 EPC 项目商业地块内。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 EPC 项目商业部分所涉及的门窗采购、运输及安装。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217.17 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图纸、项目预算书(项目预算书中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明确的所有门窗的采购及安装(含门窗安装完成后的孔洞的封堵及封堵材料) 。
2.5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后第 3 天起算,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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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十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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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十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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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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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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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4644966 | 联系电话: | 023-74644966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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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EPC项目商业部分门窗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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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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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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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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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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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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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1040000584-10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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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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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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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010120010009065-0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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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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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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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0101040007795000000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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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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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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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6885778VA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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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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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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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90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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