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 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秀山县洪安镇
- 规模: 秀山县洪安镇、梅江镇、妙泉镇、清溪街道主管改造工程,管径DN100-DN400,全长约19.4km,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阀井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梅江镇、妙泉镇、清溪街道 ;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3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投〔 2022〕15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洪安镇、梅江镇、妙泉镇、清溪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秀山县洪安镇、梅江镇、妙泉镇、清溪街道主管改造工程,管径
DN100-DN400,全长约19.4km,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阀井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2869.38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当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资质
;
4
.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4
.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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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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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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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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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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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6862198 | 联系电话: | 13310299377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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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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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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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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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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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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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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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0901001110667160743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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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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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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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0101200100053710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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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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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重庆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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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568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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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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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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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50401040003296000000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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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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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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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1040001474-10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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