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新区充电站第二批设备采购
- 项目名称: 垫江县高新区充电站第二批设备
- 项目地址: 垫江县高新区县城组团
- 规模: 本项目第二批充电站包含康科特充电站、春花廉租房充电站、标准化厂房二期A栋车库充电站和轮毂厂摩托车充电站的全部充电桩设备
- 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高新区县城组团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第二批充电站包含康科特充电站、春花廉租房充电站、标准化厂房二期A栋车库充电站和轮毂厂摩托车充电站的全部充电桩设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7
项目详情
本
比选
项目业主为
重庆博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资金、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比选
人为
重庆博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
竞争性
比选
条件,现对
本
项目
采购
进行
竞争性
比选
。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高新区县城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第二批充电站包含康科特充电站、春花廉租房充电站、标准化厂房二期
A栋车库充电站和轮毂厂摩托车充电站的全部充电桩设备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
比选
项
目
货物采购
估算金额:
约
31.55万元
2.4
比选
范围:
本项目第二批充电站包含康科特充电站、春花廉租房充电站、标准化厂房二期
A栋车库充电站和轮毂厂摩托车充电站的全部充电桩设备。
比选
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相关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2.5 交货地点:
垫江县高新区县城组团
(具体以
比选人
通知为准)
2.
6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5日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50万元及以上材料,后续提供的材料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提供的材料及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分批次进行供货(在供货前由招标人提供材料或设备计划清单);质保期:2年以上,具体按国家、行业规定。
3.1 本次
比选
允许
比选申请人
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R
3.1.1
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2
比选申请人
还应在业绩、资金
、
人员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供货
能力,详见
比选
文件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
3
本
次
比选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详见
比选
文件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
2
项
内容。
| 招标人: | 重庆博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邬昌琴
|
联系人: |
黄宇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4630098 | 联系电话: | 023-74692498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垫江县高新区充电站第二批设备采购
|
||
|
户名
|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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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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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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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1040000584-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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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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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
2501010120010009065-00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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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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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01010400077950000005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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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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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905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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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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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6885778VA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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