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职教中心新校建设工程EPC
- 项目名称: 潼南职教中心新校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金福新区
- 规模: 新建校舍约6.8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运动场约3万平方米及大门、围墙、景观绿化、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7999.9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3740.27万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本招标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 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潼南区金福新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校舍约6.8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运动场约3万平方米及大门、围墙、景观绿化、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7999.9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3740.27万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本招标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7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潼南职教中心新校建设工程
EPC
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潼发改审
[2023]36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潼南区金福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校舍约
6.8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运动场约3万平方米及大门、围墙、景观绿化、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47999.93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33740.27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
、
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
1)本招标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
2)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
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竣工图等相关资料的归档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管线迁改的协调办理、绿化移植、竣工图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
5)如出现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理,勘察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违法转包的,一
经发现,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两次以上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减少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索赔。
注:发包人根据建设所需,有权随时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不会因
此作出任何补偿。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60
日历天
;
☑
施工工期:
730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三项设计资质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唐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44576915 | 联系电话: | 17300285538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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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职教中心新校建设工程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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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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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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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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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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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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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
|
750102029007977301-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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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潼南兴潼支行
|
311912010400014410000005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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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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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重庆潼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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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81524626VA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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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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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1012001000956700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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