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单改双道路工程
- 项目名称: 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单改双道路工程
- 项目地址: 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
- 规模: 项目位于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境内,共2条线路,路线总1.826公里
- 范围: 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3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单改双道路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20 25 】 6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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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垫江县
高峰镇红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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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境内,共
2 条线路,路线总1.826 公里。项目路基部分业主已实施完成,现状道路路基宽度3.5-4.5 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本次扩宽至 6.5 米并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905000.00
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714141.7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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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比选
范围:
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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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期
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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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招标要求
比选申请人
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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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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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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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垫江县高峰镇锦绣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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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同景国际城U组团2栋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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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鹏
|
联系人: |
廖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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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996829506 | 联系电话: | 1850230505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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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单改双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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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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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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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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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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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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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6885778VA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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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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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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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1040000584-1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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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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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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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010120010009065-00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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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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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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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0101040007795000000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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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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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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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905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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