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县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监理招标

酉阳县发布时间:2025-11-21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重庆市酉阳县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杉树湾村2组
  • 规模: 1)建设1×200t/d焚烧线+1×1MW背压式汽轮机+1×1MW发电机,年运行8000小时,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73000吨
  • 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杉树湾村2组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建设1×200t/d焚烧线+1×1MW背压式汽轮机+1×1MW发电机,年运行8000小时,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73000吨 ; 完成重庆市酉阳县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监理服务,其监理内容为设计阶段及施工准备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监理及相关监理服务、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安装监理服务、调试及联合试运转监理服务、室内二次装修监理服务、竣工验收及结算监理服务、审计相关的监理服务、协助完成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报批报建工作、项目建设相关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缺陷责任阶段服务、委托人委托的本项目其他监理咨询服务等,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6

项目详情

重庆市酉阳县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酉阳县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酉阳发改能环〔 2025〕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酉阳峰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重庆酉阳峰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杉树湾村 2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建设1×200t/d焚烧线+1×1MW背压式汽轮机+1×1MW发电机,年运行8000小时,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73000吨。余热利用方式为热电联产,供热为主,发电为辅。

2)建设1×30t/d餐厨处理装置,年运行365天,年处理餐厨垃圾总量10950吨。

3)建设1×80t/d渗滤液处理装置,日处理渗滤液80吨。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60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 5 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重庆市酉阳县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监理服务,其监理内容为设计阶段及施工准备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监理及相关监理服务、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安装监理服务、调试及联合试运转监理服务、室内二次装修监理服务、竣工验收及结算监理服务、审计相关的监理服务、协助完成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报批报建工作、项目建设相关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缺陷责任阶段服务、委托人委托的本项目其他监理咨询服务等,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38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 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11-26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5-11-28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酉阳峰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酉阳县汇升广场南区12幢306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系人:
梁先生、黄先生
联系人:
钟女士、罗先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13452173948 联系电话: 023-67767080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监督部门:
电话:
2025年11月21日
重庆市酉阳县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监理招标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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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3025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3039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16460
招标公告.pdf [50024220251119001010101].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