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水镇文化广场安置还房(幸湖佳苑)工程(二期)配变、配电安装工程、电缆管网及配电室土建新建工程
- 项目名称: 龙水镇文化广场安置还房幸湖佳苑工程二期配变配电安装工程电缆管网及配电室土建新建工程
- 项目地址: 大足龙水镇
- 规模: 配电室土建,10kv进线,高低压配电,一户一表,充电桩电缆安装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足龙水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配电室土建,10kv进线,高低压配电,一户一表,充电桩电缆安装等 ; 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3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龙水镇文化广场安置还房(幸湖佳苑)工程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
投
〔
2019〕394号(可研批复)、大足发改投〔2020〕92号(概算批复)(
项目代码:
2019-500111-47-01-072563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二期)配变、配电安装工程、电缆管网及配电室土建新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大足龙水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配电室土建,
10kv进线,高低压配电,一户一表,充电桩电缆安装等。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59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
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夔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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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五金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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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金星路39号3楼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9196319907 | 联系电话: | 1911206020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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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水镇文化广场安置还房(幸湖佳苑)工程(二期)配变、配电安装工程、电缆管网及配电室土建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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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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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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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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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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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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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501643000030020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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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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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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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01010400090880000005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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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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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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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4341052500465-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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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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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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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0202900142393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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