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新区汽摩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 项目名称: 垫江县高新区汽摩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 项目地址: 澄溪组团
- 规模: 场平面积1000亩;新建厂房15000平方米,并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等;新建道路长4500米,包括道路、人行道、综合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澄溪组团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场平面积1000亩;新建厂房15000平方米,并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等;新建道路长4500米,包括道路、人行道、综合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等 ; 本项目位于澄溪组团,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回填、运输、弃置、借土回填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7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高新区汽摩零部件产业园建设
项目(场平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2022〕4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澄溪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场平面积
1000亩;新建厂房15000 平方米,并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等;新建道路长4500米,包括道路、人行道、综合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等。
2.3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金
额:
65000.0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63.17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澄溪组团,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回填、运输、弃置、借土回填等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
.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博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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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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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熊辰
|
联系人: |
黄宇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4630098 | 联系电话: | 023-74692498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
垫江县高新区汽摩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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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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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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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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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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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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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010120010009065-00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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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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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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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6885778VA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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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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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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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0101040007795000000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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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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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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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1040000584-1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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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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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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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905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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