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
- 项目名称: 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
- 项目地址: 桂阳组团
- 规模: 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
- 范围: 2.1建设地点:桂阳组团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 ; 桩基工程包含旋挖土石方、钢筋笼制作及安装、声测管安装、混凝土浇筑、破碎桩头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30
项目详情
本项目 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 人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 招标 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桩基劳务 进行 招标 。
2.1 建设地点:
桂阳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
。
2.3 本次
招标
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508.903404
万元。
2.4 招标 范围:
桩基工程包含旋挖土石方、钢筋笼制作及安装、声测管安装、混凝土浇筑、破碎桩头等。 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图说、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
:
90
日历天(90日历天为实际有效工期)
;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3.1 本次
招标
要求
投标
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
招标
要求
投标
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及等级
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
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
招标
文件第二
章
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
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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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黄宇
|
联系人: |
邬昌琴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4692498 | 联系电话: | 023-74630098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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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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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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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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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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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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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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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1040000584-10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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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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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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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0101040007795000000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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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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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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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010120010009065-0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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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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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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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905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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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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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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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6885778VA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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