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洪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二期)
- 项目名称: 秀山县洪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二期
- 项目地址: 秀山县洪安镇
- 范围: 2.1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106.84m 2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 ;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1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洪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二期)(项目名称)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投
[2023]1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
洪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106.84m
2
。其中
5#门卫室建筑面积 26.00m
2
,建筑层数为一层,建筑高度为
3.3米,消防高度为3.4米。6#加工厂房建筑 面积 3080.84m
2
,建筑层数为二层,建筑高度为
14.05米,消防高度为14.2米。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
估算金额:
1000万
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含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因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范畴,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故其无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新蓝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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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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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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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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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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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76033776 | 联系电话: | 1573664329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023-768950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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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洪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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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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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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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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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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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重庆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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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568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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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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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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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0101200100053710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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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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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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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0901001110667179595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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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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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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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1040001474-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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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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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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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50401040003296000000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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